榆中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榆中县人民检察院 365官网国内怎么进_365bet线上注册_365体育封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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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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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决算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2-24 10:11: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四)对受理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决定逮捕、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不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五)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看守所等监管改造机关的监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六)派驻乡镇检察室负责开展法律监督,协助侦监、公诉部门对基层派出所、基层法庭等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监督乡镇、村级组织政务、财务、重大项目等应当公开的事项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

        人员情况:全院总编制数为49人,其中,政法行政编制43人,工勤编制6人。年末实有干警45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42人,工勤人员3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15人,副科级10人,一般干部16人,工勤人员3人,聘用书记员19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235.0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减少32.98万元,下降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安排,压缩2022年政府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8.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6.26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235.0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109.24万元,下降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安排,压缩2021年政府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59.4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7.4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84.96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8.7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048.7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5.6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1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00万元,下降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积极响应过紧日子的思想,中央财政减少对基层检察院的转移支付力度,与上年度相比较减少10万元。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6万元,增长83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中公务接待费仅为0.2万元,预算金额太少,满足不了公务接待日常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1.7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8万元,下降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对基层院的培训力度加大的同时承担了基层院部分培训费。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90.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67万元,下降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3.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331.4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969平方米,价值1332.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价值157.5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8个,价值为252.83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64.8万元,主要为检委会桌面云终端、手持稳定器、专用工作站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立项依据: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办案人员办案效率,拟开展检察工作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包含扫描笔、检委会桌面云终端、检察工作专用工作站等。年度预算金额为14.8万元,由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二季度开始招投标,三季度正式实施,四季度完成项目验收。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综合效益,2021年我院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文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初,在申报部门预算时根据单位实际同步编制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预算资金下达执行过程中,定期对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向上级部门和省财政厅上报预算执行进度;年终,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8号)文件要求,我院以2021年度申报的财政预算及绩效目标为基础,结合绩效目标申报表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等资料,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度榆中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与《2021年度榆中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撰写榆中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总结经验,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将自评结果作为我院以后年度预算编制、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的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110.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涉及财政支出1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榆中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

        2.榆中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