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检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进一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月24日,榆中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辖区学校学生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积极为维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认真监督检查,细化问题清单。两单位工作人员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学生食堂厨房、餐厅、食材储藏间,从环保塑料袋的使用、食物的保质期、蔬菜的储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碗碟的消毒、食品的留样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仔细的检查,认真了解了食堂从业人员证件是否齐全、食物来源记录是否清晰明了、废弃物处理是否记录明确等信息。通过检查发现学校食堂仍然存在自查制度未严格落实、食品供货来源未公开、排烟设施不畅等问题亟需整改。
二是督促整改落实,强化人员培训。检查结束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并向食堂管理人员通知了监督检查结果,明确了存在的问题,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建立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提出,学校食堂要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按要求应当安排每年不少于四十课时的培训课程,要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舒心的用餐环境。

三是了解校园环境,传授法律知识。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关爱的群体。在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的同时,县检察院检察官也不忘关心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主动与学校负责人员沟通了解学校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等事件,并针对预防校园欺凌积极传授法律知识,鼓励学校与检察官加强联系,共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