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及文物部门关于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安排部署,近日,联合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积极开展了文物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了榆中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为推动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两单位党组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进,及时按照省市总体部署拟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榆中县检察院检察长曹玉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白贵怀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分管文物保护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制定了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联席会议有效保障了专项行动的开展。

二是深入摸底排查,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榆中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该院对榆中县文物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摸清底数后初步将监督重点集中在明长城、肃王墓和青城古民居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动联合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分布在新营镇、金崖镇、青城镇等5个乡镇的明长城、烽火台、肃王墓和古民居进行了深入走访调查,采用无人机取证、现场拍照、询问文保员及查看巡查台账记录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取证。针对调查发现的在烽火台台体底部外缘50米保护范围内修筑乡村道路、非法取土等问题及时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新营镇政府、金崖镇政府、和平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共计4份,并采用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乡镇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引起了各乡镇的高度重视,有力增强了监督质效,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文保员培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该院检察建议表示接受并认真履职,积极督促乡镇文化专干、村级文保员履行职责,认真配合该院调查取证,向各乡镇传达了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专门召开会议对乡、村两级文保员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明确了村级文保员巡查次数及台账记录上报要求,提出了“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制止”的文物保护措施。并针对文保员文物保护知识欠缺、职责不明的问题,拟定于今年6月份邀请专家对文保员进行系统培训,使文保员真正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明确自身职责,落实管护责任,为维护文物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拓展办案思维,监督馆藏文物保护。该院站在服务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大局的高度,积极拓展思维,全面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在联席会议结束后,联合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县文化博物馆馆藏文物保护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详细了解了文化博物馆消防设施配置、安全值班、馆藏文物展示渠道和保护情况,进一步督促了文化博物馆积极全面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护文物免受破坏,有效保障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传承。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联合开展的检察公益诉讼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推动了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有效弥补了保护手段乏力的问题。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