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世鼎,现任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自参加工作以来,杨世鼎同志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治站位,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入职五年来,杨世鼎同志始终勤勤恳恳、尽职尽责,从刚入院的检察新兵到成为院里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他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诠释着检察人员的时代风采。
近年来,杨世鼎同志积极主动参与院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2018年11月,省检察院挂牌督办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在接到省检察院督办案件清单后,杨世鼎同志第一时间前往劳动监察部门了解案件情况,在了解到两名公司法人代表拒不支付公司员工工资,且不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经劳动监察部门多次督促其履行支付欠薪义务后,仍然拒不支付,已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案件侦查期间,杨世鼎同志及时提前介入,在引导侦查取证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不能就案办案,一定要注重追赃挽损工作,争取让犯罪嫌疑人及时支付全部欠薪。在提前介入过程中,得知两名犯罪嫌疑人除了经营涉案公司外,各自名下均有其他公司在正常经营,在实地走访调查后,发现一家公司因法人代表被羁押,公司发展陷入困境,为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在经过认真研判后,建议公安机关变更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为案件后续的顺利办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及时将所欠劳动报酬全部支付并发放完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做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该案的办理不仅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而且切实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并成功入选了2018年最高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杨世鼎同志作为扫黑办的成员之一,参与了全部涉恶案件的办理,其中以涉恶向法院提起公诉共4件31人,以普通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共1件3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1件2人。
2019年端午节前夕,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扫黑除恶专班邀请我院派员提前介入一起涉恶案件,杨世鼎同志作为办案主力被派往西固公安分局提前介入该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辖区内打掉的人数最多、罪名最多、犯罪地最广的涉恶案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杨世鼎同志身先士卒、勇挑重担,主动放弃端午假期,加班加点,共向侦查机关提出取证意见20余条,对于该案后续的顺利办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案件办理接近尾声时,要对10名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犯罪嫌疑人在得知自己被定性为恶势力团伙成员时,认为认罪认罚与不认罪认罚已经没有了本质上的区别,故而对认罪认罚工作不认可,不配合。杨世鼎同志在提审时,耐心地对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讲解,常常在看守所一待就是一整天,连中午饭都顾不上吃,杯子里的水直到凉了,都顾不上喝一口。通过耐心的工作,最终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扫黑除恶案件的办理中,杨世鼎同志一直秉承“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的办案理念。先后对1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不予认定,以普通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对1起“村霸”案件不予认定,依法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入常态化后,杨世鼎同志在整理卷宗时才发现,自己参与办理的涉恶案件仅审查报告就多达60余万字,每一起案件的分析论述就是一篇上千字的“论文”。
涉黑涉恶案件案情复杂、法律认定难、犯罪人数众多、犯罪地范围广,杨世鼎同志深知,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只依靠刑事手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要强化源头治理,在治本上下功夫。他立足工作实际,强化以案释法,利用院“彩虹伞”法治巡讲团平台,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先后深入学校、乡镇、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等行业领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共开展专题法治巡讲10余场,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撰写各类报告、总结10余篇。
杨世鼎同志在办案的同时不忘学习,力求精准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为客观全面审查案件夯实了基础。近三年,共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共计298件338人,其中涉恶案件6件36人,先后参与办理了茆某某故意杀人案、马某某公斤级运输毒品案、刘某某等10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等一批在西固辖区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茆某某故意伤人案审查报告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审查报告,并参与办理了西固区第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在经历了检察机关自侦转隶、捕诉合一等司法体制改革后,杨世鼎深深的体会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无论怎么改,法律监督的定位不会改,检察官身上的职责不能改。“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未来仍需继续努力,他将永葆当代检察官风采,坚守初心使命,力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为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