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司法监督制度的决策部署,红古区检察院积极落实高检院、省市院要求,对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依法开展检查监督工作,现初步取得成效。
该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发现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存在戒毒人员携带打火机进入习艺车间吸烟的情形,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该问题,该院于4月28日向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收缴打火机并查明其来源,对打火机等违禁品进行经常性清查,杜绝违禁品在管理区流转,同时要求其加强对戒毒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生产安全。
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高度重视红古区检察院发出了检察建议,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警的教育管理,系好严格执法的“第一粒”扣子,堵住管理漏洞,筑牢安全防线。
下一步,红古区检察院将顺应新时代行政检察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发展趋势,深化认识,持续完善监督体系,与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携手,共同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运行,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戒毒场所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来源 | 红古区人民检察院
编审 | 市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