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榆中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强化与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沟通交流,确保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顺利运行。截至目前,共通过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流转案件672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起好步”。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运行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后台技术配置和前台案件流转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安排业务骨干专门负责平台运行,做到功能权限齐备、案件流转顺畅。同时,对业务部门开展培训,确保办案检察官熟悉掌握平台运行规则,对平台内流转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一审公诉、网上换押等案件予以充分重视,做好2.0办案系统与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案件流转数据全面、真实、准确、顺畅。
二是强化沟通协作,落实工作“聚合力”。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的案件流转离不开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共同协作,该院积极借助县委政法委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与其他单位就案件流转进行充分交流与探讨,对疑点、难点进行针对性研判,确保推送的案件符合标准。同时,对案件流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平台运维人员咨询请教。平台运行以来,案件数据推送、接收、同步、电子卷宗、网上换押等业务均开展顺利。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实现工作“高质效”。在案件流转过程中,该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公安机关推送的案件信息是否正确、电子卷宗是否全面、换押流程是否同步推送等第一时间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接收并推送至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案件及时分流至办案检察官平台终端。对审核发现缺漏、错误的数据,督促公安机关补正后重新推送。案件办理结束后,及时审核并将案件数据向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推送。同时定期开展数据督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院内通报,通知办案检察官补正。
下一步,榆中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问题,解决问题,实现线上流转与线下办案两手抓,推动信息优化共享,真正让数据多跑步,让群众少走路,共同实现办案效率和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