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黄河治理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榆中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务局、和平镇人民政府赴和平镇桑园子村实地调查摸排,推动河道内建筑垃圾堆积问题整改。

经调查发现,和平镇桑园子村黄河河道右岸系桑园子村集体建设用地,由甘草水泥集团租赁使用。现该区域内存在几处破损厂房,并有大量砂石料及建筑垃圾堆积,严重影响了泄洪安全,对周边生态环境及黄河水质产生了极大危害。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不明确。
为切实推动整改,榆中检察院立足公益监督职能,积极联合县水务局、和平镇人民政府、桑园子村村委会及甘草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开展现场磋商会,针对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整改工作进行磋商协调,经过认真细致沟通,提出了初步整改方案。
下一步,该院将主动作为,认真践行支持与监督并重、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携手行政机关共同推动黄河治理,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为实现黄河流域岸清水绿、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 |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