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伤害他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加强对于精神病人的监管,防止精神病人发病期间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于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兰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大行政机关监督力度,与行政机关共同给出了一个答案。

2022年4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依法履职中发现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履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中存在漏洞,部分符合条件的精神病人未被录入“甘肃省精神卫生监测信息系统”,这将导致部分精神病人脱管漏管,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安全隐患。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全市医疗机构行政主管单位,应当监督下属单位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
为帮助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2年4月29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全面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本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与案件听证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控中心、市三院、市卫生监督所等部门负责人作为行政机关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王锐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锐主持听证。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磊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并就听证事项涉及的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相关证据、拟提出的诉前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和相关单位职责及履职情况等焦点问题,听取了被监督单位的意见。被监督机关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他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针对本案反映出的问题,结合自身行政管理职责,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思路和下一步的具体整改举措进行了说明。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第六检察部主任 张磊

案件评议过程中,听证员一致同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送达检察建议,认为人民检察院调查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依据援引准确,提出的检察建议内容合理恰当。根据案件听证评议结果,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本次公益诉讼诉检察听证会是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提高社会公众公益诉讼参与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听证全面充分听取被监督机关意见,有利于获得被监督机关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检察机关进一步理清案件事实,有利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广泛宣传,达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互动,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

来源 | 第六检察部
编审 | 市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