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及中共甘肃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党组配合市县党委巡察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协作办法》的通知精神。近日,市院检务督察处根据市院党组要求,积极派员配合城关区院、七里河区院、安宁区院、皋兰县院接受区县党委巡察,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为及时掌握被巡察单位的情况,市院下发文件提出明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各区县院党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意义和政治属性,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认真安排部署,主动做好协调对接,全力配合、对标对表,不打折扣,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二要及时反馈。各区县院要在严格遵守巡察要求的基础上,将巡察组进驻准备情况、自查情况、巡察进展、巡察中反映的问题等情况,每周报告市院检务督察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三要认真整改。各区县院党组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自觉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逐一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市院将对各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
市院要求,下一步各区县院党组要将本单位巡察中被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改,坚持做到“五个突出”。一是突出政治抓整改。巡察是政治巡察,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紧盯差距、补齐短板。二是突出责任抓整改。问题清楚,更要清除。要突出“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应尽之责,做到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三是突出重点抓整改。要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省院和市委关于整改工作的要求,把整改的重点落实到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工作大局上,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四是突出严实抓整改。要克服“过关”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忌书面整改、文字整改,做到真改实改,以整风的精神一改到底。五是突出制度抓整改。从“人、事、因、制”入手,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既要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更要注重执行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用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来源 | 市院检务督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