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把“开门搞整顿”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6月22日,由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兰州电视台、兰州广播电视台、中国兰州网等5家媒体组成的兰州市委政法委主题采访团,走进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宣传报道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及“检察为民办实事”有力举措和成效。
活动中,采访团通过现场观摩、实地采访、专题讨论等形式,全面了解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成果、“检察为民办实事”公益诉讼办案成效、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以及检察宣传工作成效。
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
建立“码”上报告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强制报告”新模式,市院于今年建立了一款集举报、处理、监督三大功能融为一体的侵害未成年人线索智能报案平台,具有举报方便、受案快捷、查处及时、监督同步等功能,实现了扩大参与群体、拓展线索渠道、提升举报效率、及时打击犯罪的目的。
强化法治教育。以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为目的,市院于2019年11月底建立了兰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心理干预基地。近年来,接待了来自十几所学校的近千余师生参观体验,通过多种形式让青少年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兰州交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校园贷”“套路贷”主题法治宣传,深入城关区雁北路小学、榆中县马坡乡羊寨小学开展“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从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出发,引导学生防范风险,自觉守法、遇事找法。今年以来,全市未检部门开展法治宣讲50余场,近3万师生、家长受益。
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公益诉讼
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立足“互联网+公益诉讼”工作的模式,以食品重点单位常态化巡查和网上舆情热点跟踪式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除了对线上线下餐饮企业和农贸市场定点巡查外,还积极关注网上群众的舆情热点话题。今年,兰州市部分网民在互联网上表达对二次供水和散装食品卫生的担忧,市检察院立即调整线索采集方向,集中摸排出一批散装食品和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的线索。入夏后,考虑到市民到兰州近郊农家乐游玩逐渐增多,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采集下发了一批农家乐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的线索,全市检察机关就市院下发的线索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上半年在大数据应用平台的智能辅助下,共发现下发食药和公共安全类线索235条,办理食品和公共安全公益诉讼案件48件、起诉5件,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办理了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安宁区院发现辖区内部分小区紧临马路的楼房上有住户在窗台处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搁置花盆杂物,而且其中一个小区的住宅楼下方就是一所幼儿园,来往人员密集,存在严重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安宁区院就此发送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了隐患。七里河区院发现辖区内盲道被电线杆截断或者盲道堆放垃圾、以及盲道上停车等情况,红古区院发现辖区内部分街道窨井盖缺损、丢失的情况,分别就这些影响群众出行安全的隐患发送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市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以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群众诉求,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优质的检察服务。
开通“兰检-民心连线”。为12309热线更名,牵头组织区、县院开通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制定12309电话接听要求,严格规范热线接听的程序、录入,以及问题的解答,为社会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控告、申诉事项引导、法律咨询等综合检察服务,努力让来访、来电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文明、理性、平和与公正。
增设“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司法救助”“民营企业”“律师”等专用通道,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制度。让值班律师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从专业层面,客观、中立的评价司法机关的办案工作,消除信访人员对司法机关及办案人员的疑虑和抵触情绪,助力检察服务,营造良好的涉法涉诉信访环境。
今年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自行接受、上级检察院转办控告申诉信访案件1195件,上述信访案件,均严格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依规进行回复,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达到100%。
讲述检察好故事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部署安排,主动谋划布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展示兰州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进展、成果和变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正面舆论宣传为主,制定出台《教育整顿期间“三同步”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三同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事迹
在教育整顿期间集中选树了10名在对敌斗争、执法办案、保护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成绩优异、群众公认的“兰州检察之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树立起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在全社会展现兰州检察队伍的时代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