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督导调研
促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全面掌握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4月中旬,市院纪检监察机构对各基层院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了督导调研。
市院督导调研组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开展座谈等方式,对八个县区院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了督导,对各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检务督察和廉政约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开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等开展了专题调研。同时,对八个县区院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分别开展了廉政约谈,就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自身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各院召开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座谈会上,督导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工作汇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就督导调研情况对各院工作给予中肯点评,同时对如何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放在心上、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立足防范,抓早抓小。同时要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主动协助和督促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党组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密衔结起来,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责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落实,围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十二个方面”突出问题,紧扣执法办案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切实履行监督检查、整风肃纪、追究问责等职责,促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要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各单位要认清形势,找准差距,坚决克服惯性思维、“传统”作风,防止公款宴请、送礼、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反弹,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执行和检查,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加强自我约束,自觉维护检察形象。
四是要着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各单位要把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相关待遇等具体要求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好“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努力做到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
【市院监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