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作报告-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 365官网国内怎么进_365bet线上注册_365体育封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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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报告

        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6 15:00: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8日在兰州市红古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总体部署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司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用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各个环节,制定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等3个工作实施方案,逐条细化举措,确保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群众观念,紧紧围绕民生民利推进检察工作。从严惩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扎实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共审查办理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不当履职案件1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法律“八进”活动,扞卫司法权威。落实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打造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监督评议为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智能化”服务。

        ——准确把握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开展宪法宣誓、宣讲等活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检察职能,科学谋划红古检察工作”专题研讨,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端正司法理念,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机制,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和短板,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定性“四道关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8315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1135人,不批准逮捕1120,公安机关撤回11人,不捕率为12.82%,无捕后被判处无罪、撤案案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6件277人(其中危险驾驶案件103103人),提起公诉139165人(含上年接转案件9件10人),不起诉5354人,正在审查556人,退回补充侦查610人,上报11人,公安机关撤回11人。受理提请逮捕案件数比去年下降49.39%,人数下降30.97%;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数比去年下降19.01%,人数下降10.06%,其中危险驾驶案件受理数比去年上升51.47%,在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危险驾驶类案件呈现上升的趋势。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办案效果。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1215人,提起公诉1620人。受理毒品犯罪1840人,批捕率达到100%,起诉率达到95%,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对主观恶性不强、社会危险性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中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做到既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全年所办53件不起诉案件均为危险驾驶案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嫌疑人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立案6件,不立案2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6份,办案单位采纳4件。

        ——持续强化诉讼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办理侦查活动监督4件次,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起。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件,公安机关已立案。强化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请抗诉。强化对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5人。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促使4名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主动履行财产刑4万余元。符合特赦条件的5名社区矫正人员,提请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被裁定特赦。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推进社会治理为目标,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提请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案件3件,共向办案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3件,进一步加大1000余件行政案件线索的审查加强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等工作,接待信访共10件,未出现闹访、多次上访的现象。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共开展宪法、禁毒、反邪教等宣传活动10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加强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在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6场,增强在校学生法律观念

        ——着力加强机制创新,努力提升司法效率。认真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深入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11117人,切实提高了诉讼效率。积极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案件管理工作更趋精细化,切实提升电子卷宗质量,共扫描卷宗194634册,制作电子卷宗125296册,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加强了办案监督管理。

        三、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着眼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创新发展。

        ——以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为依托,精准开展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农领域刑事犯罪,推动涉农扶贫领域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全年共逮捕脱贫攻坚领域犯罪44人、起诉66人,通过依法办案切实维护了受害农民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所得,通过办理荣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白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以及提前介入某美容机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协调解决辖区49名农民工工资约27万元。扶贫先扶志,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力度,开展农村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工作,累计派出宣传人员107人次,受众超过3000余人。

        ——切实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为有效维护非公企业营商秩序,通过走访辖区企业、建立台账、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类案件和民营企业刑事违法案件线索进行摸排。对企业反馈的问题进行协调,就兰州伊利乳业存在上访苗头问题,运用劳动仲裁方式和对劳动者释法说理,成功化解企业员工的上访隐患。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犯罪,全年共逮捕涉企犯罪66人、起诉66人。帮助甘肃海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追回被盗取资金6万余元,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批准逮捕,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1人,提起公诉15人,所办涉恶案件均依法快捕快诉。始终坚持“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的工作要求,注重批捕和起诉环节对“关系网”“保护伞”的深挖彻查,加大对涉恶案件嫌疑人财产刑执行监督。在办理米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时,对发现的可能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区纪委监委进行了移交。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12”特大套路贷案件,彰显红古检察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对提请的31名犯罪嫌疑人均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推进公益诉讼,有效维护公共利益。自觉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积极与国土、食药等部门探索建立联系协作机制,争取早日建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信息平台。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行动,对湟水河、大通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37条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敦促辖区街道对大通河沿线河道清理并覆盖平整,有效维护了母亲河流域的生态安全。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全社会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遵循司法规律,推进各项改革纵深发展

        认真贯彻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保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努力做好改革“精装修”。积极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5个检察官办案组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办案、承担责任。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院领导平均办案数占本院入额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38%,并且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6件。办理由公安部督办的蔡某某等21人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批准逮捕蔡某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坚持放权与强化监督制约并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纠正处理不规范的问题3个。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通过加大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和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制度,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探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切实节约司法资源,全年共启动“轻刑快办”案件53件,占受理案件的27.04%

        ——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严格按照省编委批复要求,按照“3+2”的模式设置了5个内设机构。梳理对照新旧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区分保留、合并和调整职责,将原内设机构进行科学整合,体现检察业务和司法行政的分离,进一步凸显出检察队伍专业化。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为员额检察官节约了大量审查证据的时间,避免了重复劳动,让检察官有更多的精力把握案件的质量,办案周期明显缩短,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改革后,检察职能配置进一步得到优化,“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五、对标时代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内强素能、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努力打造特色党建活动,组织干警观看爱国主义电影、参观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讲授主题党课24期。组织干警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画摄影展、文艺汇演等系列纪念活动,激励干警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开展业务研讨、学比练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深化业务研修,在省、市院的组织下,全院共有28名业务骨干参加捕诉、公益诉讼、党建纪检等培训班,依托“中检网”培训干警60人(次)。组织演讲比赛、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责任书》和《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承诺书》,开展工作约谈135人次。加强内部监督,严格会风会纪检查,就检务督察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3次。落实检察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通过登门走访、邀请座谈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4件、公开法律文书16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办理律师业务网上预约55件。通过新媒体工作室多层次、多角度加强检察宣传。举办“检察开放日”3次,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妇联、共青团、教育界、劳动者代表等同志视察工作,真诚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还不平衡,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三是司法改革配套措施还需要跟进完善,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司法办案的科技含量不高,“智慧检务”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五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队伍素能与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对此,我们将在各方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红古检察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为打造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建设生态活力幸福美丽新红古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聚焦法律监督的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通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体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担当新作为。

        二是主动作为顾大局,彰显检察机关的贡献力。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等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从服务全区中心大局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环境改善、增进民生福祉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和检察产品。

        三是开拓进取谋发展,推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立足宪法定位谋划检察工作,牢固树立以办案为中心、双赢多赢共赢、数量质量并重的理念,更好履行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三大职能,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继续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着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顺应发展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按照统一部署确保各项检察改革任务落实见效。

        四是内外兼修重自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素能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红古检察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过硬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努力开创红古检察事业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践行新时代崇高的使命!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一、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见《报告》第2页第8行)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授权对人民法院行使行政非诉执行职能活动的监督,包括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申请是否依法进行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对受理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是否依法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

        二、“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见《报告》第2页第13行)。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主要包括3大职能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服务中心通过“12309”网站、检察服务热线电话、手机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服务大厅,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见《报告》第3页第21行)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报告》第4页第20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五、公益诉讼(见《报告》第6页第12行)。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六、诉前检察建议(见《报告》第6页第17行)。根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在提起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向有关机关或组织提出督促起诉意见书或检察建议书,督促或建议有关机关或组织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它是提起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必经程序。

        七、“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见《报告》第7页第20行)。即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能的办案机制,旨在整合办案资源,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力度,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

        八、“中检网”(见《报告》第8页第14行)。全称为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牵头,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协助建设的大型专业网络教育培训学院。近年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该教育平台,严格落实分层分类培训要求,按照计划组织干警参加侦监、公诉、刑事执行、公益诉讼和政务等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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