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皋兰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皋兰县九合镇的中通道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覆盖设施大面积破损,工程车辆清洗不及时影响道路清洁,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空气污染无小事,扬尘治理刻不容缓。针对以上调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皋兰县检察院向环保部门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与镇政府、交通、住建、国土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督促中通道项目施工单位采取覆盖土方、及时清洗车辆、加强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环保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联合相关主体责任单位对九合镇中通道项目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镇政府对已启用的弃土场、山体开挖断面及长时间堆放的土方进行铺设防尘网,累计覆盖防尘网约16000平方米,并确保沙尘天气立即停工,并严格要求现场施工方对路基土方施工工地、施工便道进行湿法作业,并对部分路段进行硬化,铺设砂石及设置施工围栏,降低对周围村民的生产生活影响。交通部门对沿线裸露边坡用覆盖网进行了苫盖,增加水车数量,对沿线土方开挖施工严格采用湿法作业,所有土方车辆全部采用篷布覆盖运输,防止沿线土方遗撒。加强沿线施工便道洒水抑尘工作,对施工便道、拌合站等施工区域安排专人、专车、专用设备进行清扫和冲洗,保持便道和场站内施工环境洁净。
通过此次“扬尘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不但促进了行政机关积极履职,防治了扬尘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使施工企业认识到破坏环境的危害性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检察建议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