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699.6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3.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2.42万元,增长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人均公用经费及相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增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3.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6.3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699.6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693.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2.42万元,增长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人均公用经费及相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95.8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1.2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6.20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3.33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581.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2.42万元,增长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相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12.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4万元。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88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2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9万元,下降9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对象主要为上级院及其他同级各检察院、人大代表等来我检察院的交流、调研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预计接待人次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9万元,下降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0.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38万元,下降9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对基层院办案人员的培训,受疫情影响预计线下培训较少,多采用网络视频培训。
5.会议费0.00万元,2022年未安排会议费经费,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77.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17万元,增长1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人均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8.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10.8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610平方米,价值272.9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价值88.4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89.31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8.88万元,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重点项目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由于本年度经费共24万元,因此项目主要用于保障2022年度物业服务支出。根据物业服务质量按时支付款项,共12个月付清。预期达到保障检察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为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后勤服务管理,办公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采暖及维修维护服务。通过完成以上工作,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为全院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为推动绩效评价工作升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院计划组织对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各部室将按照财政厅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努力克服不利影响,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完成自评、部门评价工作。在自评工作中,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反复沟通,做到资料完整,数据真实,并准确反映绩效运行监控情况、及时调整目标差距。根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工作。针对问题进行整改,督促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提升部门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水平。根据评价结果,在以后年度预算中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后续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予以体现。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112.0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11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皋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22年皋兰县人民检察院支出绩效目标表
皋兰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