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
城关区院在上级院的领导下,坚持把干警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强化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干警“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工作主要情况
1、完善组织设置,夯实阵地基础
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完善本院机关党委设置,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对6个在职党支部进行更名和部分委员的选举递补工作,现各支部配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班子5名,各支部班子配备齐全,运行流畅,为党建各项基本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狠抓政治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狠抓政治建设,把党的绝对领导这一灵魂贯穿本院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思想根基,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七一”党的生日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凝心聚力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和“树正气、强党性,提思想、促行动”思想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宣传、组织、凝聚、服务等功能,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扎实稳步推进,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本院领导班子带头,坚持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将检察工作是否提质增效是检验主题教育效果的唯一标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检察业务实践、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当中,通过主主题教育活动,让干警思想灵魂得到洗礼,让干警作风纪律得到锤炼,让干警能力水平得到提升。
3、规范组织生活,巩固党建质量
依托“甘肃党建”平台,本院机关党委每月10号定期检查督促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在保障形式规范的基础上持续强化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三会一课”坚持以学促规范,一学理论精神,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议上讲话、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党的先进理论知识和精神,不断筑牢理想信念之“钙”;二学规范要求,组织党员通过各种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不折不扣地执行。丰富主题党日形式,有声有色开展各项活动,一是以“端午”、“七夕”、“中秋”等中华传统节日为载体,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民族文化,在追忆溯源、诵读经典、传承习俗、畅谈感想等多种方式中增强文化自信;二是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先后组织了向老英雄张富清、精准扶贫干部黄文秀等同志的学习。各项组织生活基本达到标准化要求,为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打下良好基础。
4、常抓基础工作,筑牢党建根基
规范收缴党费程序,督促各支部组织委员按月收齐党费并予以公示,2019年度所有在职党员党费已全部收齐并依法上缴,不存在拖欠现象。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年初制定发展党员方案,转正预备党员2名,新接收预备党员2名,确保政治素养高、思想积极的先进分子不断加入组织,在编干部党员率高达98.3%。加大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量,依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察机关组织和本院自行组织等多种方式,完成对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全覆盖,培训班次均达两次以上;其他党务工作者通过参加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和本院自行组织培训会,也达到培训全覆盖。
5、强化党建引领,服务检察工作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作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为平台,以学督改促进,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将党建与业务有效融合,真正构建起“党建搭台、业务唱戏”的平台,联系辖区内单位、企业广泛创新开展“党建共建之业务互讲互学”、“送法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等形式多样的活动,2019年度先后走进区工商联、区金融办、银河国际地产公司等多家单位企业开展业务讲座,让党建切实成为坚定理想信念、推动业务建设的有效引领力。
在党建工作引领下,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服务大局、打击犯罪、强化监督等职能作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9年度,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578件19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01件158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撤案15件,监督行政执法立案11件;纠正漏捕103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072件2524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804件2218人,纠正遗漏同案犯57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民企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二)经过自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是下属各党支部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上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部分党支部完全达到标准化各项要求,部分党支部在组织生活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标准化建设还存在些许差距。原因是各党支部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差距,本院机关党委也存在所属党支部的督导检查指导还不够经常,在对各项党建工作开展的指导精准性上还不够到位。
二是部分党支部班子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多是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开展相关工作,自主组织活动偏少,本支部党建特色工作不够突出。
三是对部分新选或递补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不及时。由于换届改选等原因,对新晋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不及时,存在方法不灵活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发展党员较少。我院之前只注重在编干警的入党培养(目前在编干警党员率已达到98.3%),而忽视了对聘用人员的培养,导致近两年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少,有时甚至出现断崖情况,影响党员发展的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在2020年度,将围绕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和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届四中全会精神, 不断增强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好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作用。
一是加强对下属各党支部的督导检查,促使其不断重视新时代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意识, 增强政治敏锐性,紧跟时事政治,结合各支部实际主动组织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的严肃性,结合实际创新活动方式和方法,突破活动的单一性和封闭性,增强活动的多样化和开放性,通过组织向先进党支部学习等方法,不断补齐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短板。
二是加强对本院各党支部的指导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加强《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等工具书的学习,利用好甘肃党建、学习强国等平台,娴熟掌握党务工作规范流程。加大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采用一对一指导等灵活方式增强党务培训的针对性,使每名党务干部都成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
三是加强对本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通过日常学习和专题教育相结合,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可通过组织党建知识竞赛和定期抽查提问等方式及时检验党员理论学习的效果,推动党员教育效果体现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在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和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
四是做好党外人员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我院目前有聘用制书记员94人,其中不乏思想先进、工作积极性高、愿意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人员。今后将着重面向聘用制人员发展党员,根据发展党员规范和流程,把发展党员的工作做到平常,及时吸收政治素养高的优秀聘用制书记员,持续壮大党员队伍。
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方面,我院注重培养有潜力的优秀人才,通过配任务、压担子、开展岗位练兵,理论学习与实践操练“两手抓”,先后涌现出“全国侦监业务标兵”、“全国优秀公诉人”、 “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全国公诉人电视论辩赛“优秀风采选手”、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全省“未检办案能手”,培养出一些如李小东、王丹群等专家型人才,也培养出一批如郑蓉、杨雪姣、袁睿等能挑重担、担当一面的业务骨干。我院设立“双先”人才库,加强先进典型分层次选拔培养树立工作,目前已向市院、省院“双先”人才库推荐优秀人才9人。
二、 领导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方面
一是健全干部选拔和管理机制,优化领导班子配备。五年来共提拔任命副检察长及部门正副职58人,调整12人。二是培养青年干警成才。实行对年轻干警“优先宣传、优先培养、优先推荐、优先提拔”的“四优先”培养机制,为年轻干警营造良好的成长空间,提供展现自我能力的舞台,让素质高、业务精的青年干警脱颖而出,形成了全民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局面。近3年来,已组织干警参加相关业务培训120余人次,干警参与热情空前高涨,让队伍迸发活力。
我院注重提拔培养年轻干部,为年轻干警大力搭建发展平台。我院40岁以下青年干警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且从事司法工作满五年者20名干警中,有16名为员额检察官,另外4名未入额的原因是上次遴选时还未达到从事司法工作满五年的条件。其他青年干警也全部安排在重要岗位,通过“以老带新”等方式促进其成长成才。
存在的问题有: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领导班子成员职数配备不够齐全。目前领导班子4人,核定为7人。其中检察长48岁,为正县级,兼市院副检察长;两名副检察长分别为57岁、55岁,均为正科级;纪检组长58岁,正科级。
由于我院领导班子配备不齐,现只配备一名检察长、两名副检察长和一名纪检组长,共4人,不符合领导班子配备为奇数的要求,也不符合民主表决程序要求,所以我院目前领导班子运行不畅,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繁重,不能很好地领导我院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我院原领导班子中副检察长韩荣翠同志调任兰州365官网国内怎么进_365bet线上注册_365体育封号怎么办检察院工作,副检察长张耀东同志因监察体制改革转隶至城关区纪委监察委工作,2人调离至今由于人事冻结等原因一直未增补相应空缺。因监察体制改革,我院虽转隶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三个部门,但由于近两年来,我院设立18个派驻街道检察室,集中管辖办理兰州地区环境资源类和反邪教类刑事案件,今后还拟成立职务犯罪侦查局等部门,因此我院工作量依旧繁杂繁重,所以建议我院检察长依旧保持之前“一正四副”的配置,尽快增补2名副检察长。同时将分管党建、人事等工作的政治部部长也纳入党组成员,使我院尽早组建起7人的领导班子。
我院检察委员会现有委员10人,其中专职委员2名,10名委员中张耀东、郎永恒2人虽在名单之列但因监察体制改革已转隶至城关区纪委监察委工作,所以我院检察委员会目前实有8人,不符合配备为奇数的要求,配备人数也偏少。因此在保证我院“一正四副”检察长,增加2名检委会委员的基础上,建议再增加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使检委会委员达到11人的配备,确保我院检委会结构健全,正常运行。
目前我院正在着手解决该项问题,我院党组已研究并上报上级院关于领导班子队伍提请任命的综合计划,拟补全班子成员。现省级部门已批复用编申请,我院将在近期内解决此项问题。
2. 司法责任制改革下三类人员管理方面,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均能如期完成,但司法行政人员、检察官助理职级晋升工作相对滞后,目前司法行政人员职级晋升工作正在开展第一批人员,检察辅助人员的职级套转工作仍在区委组织部门审核等待批复的过程。我院将继续进行沟通协调,争取早日解决此项问题。
3. 案多人少,办案力量不足
2016年甘肃省第二批检察官员额遴选工作中我院定额58名员额检察官,近两年来,因退休、调离、辞职,已有5名员额检察官先后离岗;2017年底监察体制改革中我院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12名员额检察官转隶至纪检监察部门,甘肃省第三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中为我院遴选补充2名员额检察官,因此我院现实有员额检察官43名,其中2名于明年退休。
近年来我院刑事案件业务量一直占全省约15%,占全市45%左右,疑难复杂案件也有逐年上升趋势。以2013-2017年近五年工作为例,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6215人,其中我院11167人,占全省16.9%;全省各级机关机关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126163人,其中我院13807人,占全省10.9%,而我院员额检察官名额只占全省名额的2.88%(甘肃省第一、二批遴选员额检察官2014名,城关区院定额58名),我院承担工作量与员额比例严重不相衬。2017年起,我院还承担起全兰州地区的破坏资源环境类犯罪和邪教类犯罪的归口办理工作,我院每年除承担庞大的刑事办案量外,还同时承担着司法责任制改革、公益诉讼试点创新和检察各条线的频繁督导调研等等工作。
我院原有政法编制153个,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中拟从我院划转编制40个,我院现实有的99名政法编制干警中40岁以下青年干警45名。45名青年干警中员额检察官16名,未入额的29名青年干警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以上者目前只有4人,从事法律工作满四年者只有1人。因此我院人员,特别是直接从事办案的干警存在严重的青黄不接问题,今后几年内从我院青年干警中遴选员额检察官已面临客观条件的限制。
综上,根据因案定员,员额检察官比例向办案任务量大的基层院适当倾斜的相关政策,我院提请将成本院员额检察官比例提高至政法编人数的42%,即47人,并通过从全省检察系统公开遴选的方式给我院遴选补增员额检察官6名。
4.我院女干部偏多,女性领导干部不足
我院现实有的99名政法编干警中,男女比例为41:58;现实有的97名书记员中,男女比例为40:57 ,我院女干部偏多,我院现有33名领导干部中(包括院领导、科室正副职负责人、检察室主任)女性14人,比例不足,为方便工作,全面关注干部身心健康发展,应适当偏重培养女领导干部。
5.综合部门难以留住人才
受司法体制改革影响,高水平的法律专业人才齐聚办案一线,为执法办案提供了大量的人才保证,但是,检察队伍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检察机关虽然是业务性很强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司法行政事务仍然繁杂,这就需要大量人员承担司法行政工作。鉴于预期发展前途、工资待遇差距等因素考虑,综合部门很多具备入额条件的优秀行政人员通过入额考试加入检察官队伍,导致综合部门人才流失严重,工作力量呈削弱趋势,司法行政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同时,因基层检察院案件量大、业务重、人员少等特点,综合部门边缘化状态越发明显,更加难以留住优秀检察行政人员。
三、 政法干警履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情况
根据司法责任制的改革要求,我院已于2017年4月25日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2019年6月,根据司法行政人员以及检察辅助人员套改要求,我院分类定岗人员再次进行核定细分,并将分类定岗结果上报至区委组织部,为两类人员职级套转工作打好基础。
(二)完善职务序列制度、健全薪酬待遇制度情况
根据省检察院下发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等级晋升实施方案》,我院于2017年5月前已完成检察官单独序列改革的等级评定与晋升工作,并每年按期完成检察官等级晋升以及遴选后入额检察官等级评定及工资套转等工作,保证员额检察官单独序列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检察辅助人员套改工作仍未完成,我院检察辅助人员目前合计 40人,其中检察官助理岗位35人、书记员岗位3人、司法警察岗位2人。其中有14人在派驻街道检察室工作,其余绝大部分分配至一线办案部门编入办案组,参与辅助办案,进行培养,促使其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在每年度司法辅助人员的绩效考核、评先选优工作中,本院坚持征求员额检察官的意见,以业务量和日常表现综合考量。从目前表现来看,我院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积极性普遍较高,能胜任各自岗位工作。作为基层检察院,受级别的限制,检察官助理最高级别设置为三级高级,书记员最高级别设置为一级书记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助理职数只有1个。我院司法行政人员共有15人,职级晋升需根据城关区委统筹安排进行,无明确职数规定。因此对于以后级别的晋升在一定程度上困扰着检辅以及司法行政人员,希望上级院考虑基层院晋升渠道狭窄的现状,解决职级待遇问题。
垂管后社保缴费按属地化管理,现已完成衔接工作。医疗保险单位部分6%,个人部分2%;另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4.5%。已按照比例保障。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规定发放,已按月保障。按照最高检及甘肃省对差旅费的相关规定,落实相应的差旅待遇适用政策。加班补助按照加班的实际数计算,已按月予以落实。
(三)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情况
2017年底我院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且将派驻街道检察室主任纳入检察辅助人员范畴单独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据此对三类人员进行绩效考评,根据每人全年工作情况,合理拉开档次。绩效考核奖金均顺利发放。在绩效考核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绩效考核标准和等次设计需要优化,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和综合性工作的难易程度没有客观衡量的标准,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已逐步制定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性规定,将之做为绩效考核的补充性规定加以完善,力求形成规范、可操作性强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根据最高检、省院的要求,自2020年5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该项工作与以往我院执行的绩效考核工作有所不同,区别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范畴,即考评对象不同,原绩效考核是针对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的考核,而检察官业绩考评是专门针对员额检察官的考核;二是考核的手段不同,原绩效考核是粗放型的考核,只是根据三类人员的工作量进行等次评定,而检察官业绩考评需要逐案打分,加分减分项是要落在具体事项上,而不能是给出一个笼统的分数,比如一名员额检察官的分数是由以下三个部分组分:质量得分+效率得分+效果得分,其中效率得分中涉及案件业务类型系数、案件难度系数、个人贡献度的分值的设定和计算,原则上要求每一位员额检察官的得分必须有理有据;三是考评期限不同,原绩效考核每年年末由本院三类人员的考核组进行一次,而检察官业绩考评每季度由所在部门进行进行打分,年终按照季度打分进行等次评定;四是运用结果不同,原绩效考核仅与省院发放的绩效奖金挂钩,而检察官业绩考评不仅与绩效奖金挂钩,而且是检察官评定优秀公务员以及检察官能否按期晋升的重要依据。5月期间,本院政治部、综合业务部先后参加高检院、省院的视频培训会,政治部是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组织和牵头部门,案管部门是业绩考评指标制定工作的重要辅助部门,已先行一步提前做好思想和行动的准备工作;二是检察官业绩考评的基础性工作,考评指标、基础分值、案件件业务类型系数、案件难度系数、个人贡献度等等的分值的设定和计算职责均在各业务部门,我院系省院对此项工作直接进行指导的单位,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力量进行部门考评细则的制定工作,已将全院性的考评细则提交市院审核通过,目前在试运行阶段。
(四)加强依法履职保护方面
依法受理对检察官的来信来访举报,并对举报线索及举报人实名制情况逐一进行详细核查。对核查失实的举报线索,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工作,清理取消不必要的督查检查项目。
(五)推进司法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信息化管理
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方面,自从甘肃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工作推进以来,本院综合业务部协调技术部门提前跟进,打好技术支持和流程应用基础。2020年6月16日,我院参加了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会,并参与了审查起诉环节通过协同办案平台网上流转的演示。此次工作会,标志着本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在兰州地区的正式启动。本院也将按照省市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继续理顺机制、破解难题,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为平台的顺利试点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开通后,电子卷宗等相关数据将直接从公安部门网上传输到检察院、法院进行应用,可以妥善解决各司法机关之间没有专网互通协同平台而导致的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实现业务跨部门横向网上信息流转、数据共享、全程留痕等数据“一条龙”,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干警少跑路”的目标。目前我院已将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所需的路由、防火墙、交换机、光电转换器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3月份按照政法委要求,跨部门大数据网络已全部联调成功,六月中旬,省政法委副书记对我院大数据平台运行情况、通过大数据平台与公安、法院和司法局的联系情况进行了督导,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
人工智能建设方面,综合业务部在受理录入案件过程中,引入“小书”智能自动受案软件,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运用现代科技助力智慧检务实质化发展保证了及时录入送出案件,解放了人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该软件主要应用于审查起诉和审查逮捕案件,尤其是在一案多人案件受理方面具有相当突出的作用,大大减少了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案卡填录时间,还能保证案卡填录的规范性和正确性。今后,本院将进一步探索最新手段应用,借助“智慧检务”“科技检务”研究成果不断提高案件办案质量及效率,维护公平正义。
政府采购方面,按照采购对象的分类、性质等因素确定采购形式,合理调配采购资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程序执行,并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相关信息。
招投标程序方面,选择以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其他采购为辅。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开招标优先。
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督察、政治轮训工作方面
队伍教育整顿和政治督察方面,城关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一是按照上级院要求组织开展各类自查整改工作8项;二是根据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要求,落实县区检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检务督察专职人员情况;三是根据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对检察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检察官违反任职回避制度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将开展的这2项专项整治情况报告至市院检务督察处。
纪律监督方面,一是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并下发纪检监察年度工作任务。二是上半年开展了为期四周的纪律作风检查整顿活动,并对会纪会风检查达3次。三是持续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重要节日发出廉洁自律提醒通知4次,节前对公务用车及警车进行监督检查5次。
城关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三项规定”填报制度。一是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每月进行统计填报,对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进行季度填报。1.上半年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事项39件,均为司法办案。反映情况的22件/次,过问了解19件/次,共计41件/次。反映、人员所属单位中检察机关为8件,非检察机关为31件。其中有关领导5人,同事4人,其他30人。通过电话方式的为11次,来人20次,短信方式1次,转递资料11次,其他方式2次,共计45件/次。2.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为0。3.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为0。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一)部分党员干部仍然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深,停留在表面,片面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只是纪律作风检查。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检察业务仍然没有紧密结合,部分业务部门干警单纯注重检察业务,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消极态度,虽不犯错但也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