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穿透式”监督促进行政检察功能更好实现
——兰州市城关区院优秀案例相关做法
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院办理的“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关分局申请执行刘某拆除违法建筑物非诉执行案”被高检院评选为全国“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之一,这是兰州首例入选全国优秀案件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在该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城关区院充分依托协作机制,与同级自然资源部门保持良性互动,在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合力打通涉土地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检察智慧,也为基层行政检察发挥职能积累了经验做法。
一是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激活基层行政检察能动力。为解决基层院案源困境,激发办案潜力,兰州市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由市院牵头与兰州市自然资源部门签署了《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构建衔接平台,并通过大数据发现可能存在的案件线索,按照管辖区域分配给各基层院;由区院主动对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查阅行政处罚卷宗,调查了解近年相关案件情况,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建立线索移送机制。该案就是在查阅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台账时发现的案件线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两级院检察官共同深入调查核实,多次会商研讨,最终形成了检察建议和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实现了全市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覆盖,激发了基层院行政检察办案能动力。
二是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严格落实高检院“一案三查”制度,通过审阅行政卷宗,发现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该案中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违法行为,且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复议请求,维持原裁定后,未对案件进行后续处理,致使违法占地状态持续存在。调查结束后,城关区院向自然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对案件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决定,及时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建议该部门办理案件时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达到了“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是以“我管”助推“都管”,让矛盾“止于至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城关区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在发现案件线索和制发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后,与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座谈,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针对案件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及普遍性问题建言献策,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设立检察官联络点,实现了执法信息共享、重大疑难案件共商、执法司法的有效衔接。该案的成功办理,让行政机关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根本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只是分工不同、职能不同。双方在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同时,实现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良性循环工作机制,形成破解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执行难题的合力,以“我管”助推“都管”,让矛盾“止于至善”。
下一步,城关区院将与辖区自然资源部门保持良性互动,全力支持自然资源部门科学执法,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土地执法工作的开展,共同推进域内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