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365官网国内怎么进_365bet线上注册_365体育封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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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度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根据法律规定,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管辖依法行使检察权,对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区委和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工作。

        (5)对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6)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7)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8)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法律政策研究,依法开展检察信息收集和物证检验、鉴定、复核工作。

        (9)负责城关区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10)提请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13人,工勤编制15人。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计财装备科。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623.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依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原则,严格执行差旅费、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院今年的各项机关运行费经费较上年有所降低。财政拨款收入中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支出数降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01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6.24万元,占81.54%;其他收入741.84万元,占18.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93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5.90万元,占77.75%;项目支出874.27万元,占22.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82.1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0万元,增长0.19%。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人员经费略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1.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7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8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使用上年度经费结余及本年度经费,以及当年人员存在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29.61万元,支出决算为2,9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经费结余及本年度经费,另外我院本年度实施几个维修项目。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当年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人数较预算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涉及卫生健康支出的人数较预算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19万元,支出决算为9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涉及住房保障支出的人数较预算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2.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52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调整基数,职工薪酬较上年略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费用的发放及缴纳。公用经费35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测算数略有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稍小于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相关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小于年初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车价为24.9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1%,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为25.83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0.09%,差异不大,基本持平。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费用上升。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13.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7.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85%。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88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组织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设施维修经费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4.2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院通过检务保障项目的实施,为全院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按照合同约定保障了食堂对干警的用餐要求、完成了全年物业费用缴纳、完成了支付全年印刷品费用、完成了支付全年电费、完成支付全年劳务费,为工作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2021年我院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全年完成案件审查完成率、案件审查准确率均达到预期目标,所受理案件均及时进行审理;实现了多途径宣传,加大了检察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公开了部分案件信息;贯彻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加强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了服务大局、加强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21年我院通过设备维修经费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我院办公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了我院空调、电梯等公共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及正常使用,为检务人员提供了工作保障,提升了工作效率,提高了维修设备可利用率。组织对我院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3.5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政法委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检察工作“巩固、提升、优化”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服务大局、打击犯罪、强化监督等职能作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及设施维修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8.65万元,执行数为312.3 万元,完成预算的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得分9.8分;二是产出指标,指标分值40分,得分40分,三是效益指标指标分值40分,得分38分,四是满意度指标,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2021年我院检务保障项目财政拨款29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2.65万元,共到位资金318.65万元,截至2021年年末,支出资金312.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预算未能充分发挥效益,预算管理有待加强。二是部分资产报废工作有滞后,影响我院采购新的办公办案设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加强科学论证,使预算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对预算执行不到位的资金进行及时调整,使预算资金使用达到合理化,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跟进资产报废工作,努力为工作人员更新更好的办公办案设备。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18.14 万元,执行数为 518.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二是产出指标,指标分值50分,得分50分;三是效益指标,指标分值30分,得分28分;四是满意度指标,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设施维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8.27万元,执行数为38.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二是产出指标,指标分值50分,得分50分;三是效益指标指标分值30分,得分30分,四是满意度指标,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我院确定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申报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预算编制合理,资金到位及时,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计划完成内容均已按照预期目标全部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2021年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8号)文件要求,我院对2021年度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详见附件3:《2021年度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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