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安宁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宏伟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党总支书记、各部室主任、副主任、员额检察官
参加
。
会议组织观看了《维为道来》系列课程之《从四个现代化到“中国式现代化”》、传达领学了文章《年轻干部要常用“三种水”》,各部室主任、副主任及员额检察官共14名干警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交流发言。
“办案中不能就案办案,还要主动承担起宣传党和国家司法政策的职责任务,将党的司法政策和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宣传和践行落实。”“在依法惩治犯罪中,不能仅限于惩治犯罪,更要做好教育、感化工作,有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打破部门壁垒,站在全院、全局高度,将条线工作置于全院整体工作中去思考,凝聚办案合力。”交流过程中,干警们畅所欲言,由点及面,触及真情实感,谈
的
深入到位,达到了一人学习、全员共享的交流研讨效果。
交流发言结束后,敬宏伟检察长做了总结发言,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要坚持不懈学习。经过一个阶段的集中、多形式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干警们都做到了有所感、有所触,学习成效明显,同时学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要驰而不息继续强化,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授等形式进一步学深悟透,走深走心。二要转化学习成果。要自觉运用党的二十大学习成果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眼界格局,做到全院干警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同频共振,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要践行知行合一。要说到做到,思想认识与实际行动相统一,立说立行,围绕各项检察本职工作及全院中心工作任务,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推动全院整体检察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