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营村召开上水工程现场协调会
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放在首要位置,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和平镇高营村责任帮扶单位,本着脱贫攻坚任务“三个不变”原则,3月24日上午,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玉梁同志针对和平镇高营村上水管道破损无法使用的问题,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邀请和平镇政府、水务局、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相关负责人汇报了高营村上水管道破损修复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了目前高营村管道维护中存在的问题。高营村上水工程项目作为高标准农田灌溉项目,于2015年被批准实施建成,后因交付及管护问题未投入使用,使该项目的实施无法真正做到惠民、便民,在认真抓好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工作推动下。我院在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增强协调沟通,水务局表示待修复完部分破损管道后逐步完成交付使用,并就该项目后期管护、一万方水池建成后安全防护工作意见达成一致。通过加大落实供水及供水设施工作举措,保证高营村近1万亩被平整的山地耕地有效利用并发挥最大作用。该上水项目工程落实后,能为当地农民带来1000万余元年收入,更能丰富当地“菜篮子”工程。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整顿活动带来的成果转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