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助推古石碑保护
为守护文化基因,助力文物保护,榆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积极主动为本县文物保护工作出谋划策,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推动了榆中县定远镇矿家湾村龙泉寺内明代石碑及石质器物的保护,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龙泉寺内现存有3通石碑,其中:1通为成化年间重修山寺碑,1通为嘉靖年间重修龙泉寺碑,1通为万历年间钦赐肃府禄地山场碑,内容丰富,是研究明代政治、经济、社会、军事难能可贵的资料,也是研究明代肃王内迁兰州后圈占牧马操场和庄田状况较为详实的第一手史料,更是研究明代陵寝选址与丧葬制度极为珍贵的资料,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研价值。

一是积极履职尽责,深入拓展案源。2021年4月,该院在核查榆中县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线索时,发现位于榆中县定远镇矿家湾村的龙泉寺内有3通明代石碑未得到合理有效保护,相关行政部门存在不依法履职的行为。经请示兰州市检察院后,兰州市检察院于当月以线索交办函的方式将该案交由该院办理。
二是聚焦问题隐患,邀请专家指导。龙泉寺内3通石碑矗立于一级圆柏古树周围,其中2通碑文较为清晰,1通自然风化严重,寺外散落石碑底座2件、石臼1件、残损石质器物1件,上述石碑及石质器物均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在风吹、日晒、雨淋、雷击等自然因素的侵袭下,存在毁损、灭失的安全隐患。为深入了解涉案石碑及石质器物的具体信息、保护现状,该院办案人员于5月初邀请文物保护专家,联合榆中县定远镇政府再次深入现场进行调查。专家证实3通石碑极为珍贵难得,指出当前石碑与底座分离,且石碑直接放置于古柏树周围,既不利于古柏树保护,亦不利于古石碑保护,现状堪忧,及时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三是主动沟通作为,助推文物保护。该院办案干警详细了解了古石碑的价值及专家提出的保护意见后,主动与榆中县定远镇人民政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指出龙泉寺内明代石碑及石质器物未得到合理有效的保护,致使古柏树及古石碑存在毁损的安全隐患,并提出将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其履行职责。定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即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积极与文物保护专家及该院办案干警就如何整改达成共识。同时,及时筹措资金按照文物专家的意见,数日内完成设置围栏、修建碑亭、外加玻璃罩对古柏树及古石碑进行了有效的保护。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有效保护了龙泉寺内明代石碑及石质器物,而且节省了司法资源,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