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填录警示教育
3月31日上午,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专题讲座,并以最高检原副厅长贾小刚案为例开展警示教育。

高检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高检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以贾小刚案为切入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及检察队伍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讲座。贾小刚严重违纪违法、违反“三个规定”填报要求案件在检察系统内产生很大的震动,对检察干警必须执行“三个规定”,按要求填报“三个规定”有关事项敲响了警钟。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以贾小刚案及贾小刚案彻查出的高检院机关6名干部未按规定登记过问案件事例为警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真正把“三个规定”的填报作为自我监督、自我保护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雁”作用,坚持防微杜渐、严管与厚爱并重,从“他律”到“自律”,将“要我填”变为“我要填”,养成“逢问必录”的良好习惯,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