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促进检法协作配合
11月25日,榆中县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戚福成受邀列席榆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发表列席意见。榆中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雷明主持会议。
会前,戚福成高度重视此次会议,仔细调看卷宗材料,听取了承办检察官的案件汇报,为列席审委会作了充分准备。
会上,戚福成认真听取了案件主审法官向审委会所作的案情汇报和审委会委员就案件情况发表的意见,随后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戚福成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通过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法检两院统一司法标准和办案尺度,建立良性互动,形成司法合力。今后,我院将与法院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将监督与配合结合起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雷明表示,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审判委员会决断
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榆中法院将主动接受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今后,榆中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好这一制度,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解决好法律适用、执行方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法律共同体意识,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共同打击犯罪,协同推进平安榆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