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为重点,以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创建规范化驻所检察室为契机,全面提升驻所检察工作水平,在保障监管场所安全、规范刑罚执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7年,驻榆中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派驻检察室经常深入被监管人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了解监管改造情况和被监管人员动态情况,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情况,发现超期羁押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2020年以来,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11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6件,召开联席会议8次,向办案单位发《羁押期限届满告知书》26份,口头向两级法院提出超期纠正意见25次、进行电话催办20多次,积极主动查找案源与预防看守所职务犯罪双管双抓,多次对看守所财务及羁押人员伙食帐务进行核查,向在押人员及其家属了解情况,从羁押到出所严格审查,杜绝了职务犯罪的发生。积极办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凡实名控告、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答复。收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超期羁押的申诉材料,在3天内审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对看守所在押人员提出的21人次控告申诉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在3日内答复,没有出现重复上访。积极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协助监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监管场所无重大责任事故。驻所干警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对被监管人员的法制传宣教育工作,为被监管人员上法制教育课2次。进入监室进行疏导式的谈话,以晓大义、明礼知法的内容谈话达30多次。
派驻检察室注重落实各项派驻检察制度,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与看守所管教人员随时沟通,交换意见。每两个月与监管部门的管理部门进行一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在监管场所显着位置设有“检务公开”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建立“检察官接待日”制度,设置设有检察官接待窗口,每周接待被监管人员亲属不少于1次,每月接待被监管人员的亲属不少于4次。主管检察长检察每月、检察长每季度到派驻检察室实地检查、指导工作,实地解决派驻检察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派驻检察室严格落实看守所检察办法,严守工作纪律,驻所检察人员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公正廉洁,无违法违纪问题。
榆中县院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2人,入额检察官1人,全部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熟悉有关检察业务和监管工作业务。榆中县院注重加强检务保障,监管场所有3间以上独立的、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室。满足工作需要的电话、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实现了与监管单位监控联网和信息联网,派驻检察工作的信息化程度明显增强,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