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张泽永同志始终坚持对检察工作的执着与热爱,秉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文书负责的工作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第四检察部主动走访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效服务保障民生,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93名务工人员追回被拖欠工资632564.25元,实现了民事检察监督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办理人民群众反映的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的民事案件,2020年所负责部门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共计17件,其中生效裁判结果监督4件,审判程序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和支持起诉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件,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6件,建议均得到人民法院采纳。
张泽永同志始终坚持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不断适应新的检察工作要求,积极联系永登县国土资源局、永登县环境保护局、永登县水务局、永登县住建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了解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执法特色,检查行政处罚执行情况。2020年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件,其中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采纳19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9件。办理上级院交办案件3件,收效良好,得到上级院肯定。积极应对当前养老机构与老年人之间服务纠纷增多问题,深入养老机构开展服务纠纷预防工作,为推进矛盾及时高效化解,在解决纠纷中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上做出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