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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院代表队白迎春、梁晓、秦康三人在兰州市检察机关举办的民法典知识竞赛中荣获二等奖,永登县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参赛选手风采
白迎春
白迎春,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参赛感悟: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正确区分刑事犯罪和民事责任的界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更要以学习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努力学习进一步尊法、知法、学法、用法、守法,全面提升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真正做到张军检察长要求的“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法典落到检察履职中”。
梁晓
梁晓,甘肃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任第四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参赛感悟: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首先自身要学法、懂法,将法律学习与运用贯彻到工作始终。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民法典,提高执法、司法的水平。
秦康
秦康,甘肃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任第五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参赛感悟:就我从事的检察工作来说,一方面《民法典》的颁布意味着民事检察工作有了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彰显时代精神,更加完备、系统、科学的法律遵循和法典利器,对于做大做强民事检察有着重要意义。另一方面《民法典》中加大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和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又为我们“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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