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4月27日,永登县检察院、永登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永登县公安局揭牌。永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江宇出席仪式,永登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剑,永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克鸿共同为办公室揭牌。
揭牌仪式上,苏克鸿指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检察机关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的全面开启,有利于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工作从“单向发力”到“双向协同”的提档升级。要把“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理念,在促进两法衔接、立案监督、提前介入、侦查监督和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方面要发挥出积极作用;要把“优化检警协作、强化侦查监督、提高案件质量、提升诉讼效率”作为协作方向,通过提前介入、衔接配合、同堂培训、数据共享、研判通报,让监督与协作更高效;要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作为工作主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同推进刑事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永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吕江宇从站位要高、工作要实、作风要硬、保障要强四个方面对公、检机关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讲大局的角度,提高思想认识,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持续加大监督制约精度力度,不断深化协作配合深度广度,切实提升办案质量、提高监督质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积极推进规范高效执法监督体系的全面构建;要紧紧围绕办案需求,在基础设施、技术设备、制度机制、信息共享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确保侦查协作各项工作有序全面开展。
王剑从强化大局观念,提高站位抓落实、强化共赢理念,完善机制抓落实、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能力抓落实等三个方面对侦查协作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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