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登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组织召开听证会,就王某与岳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永登县人民法院审理永登县某银行与柴某甲与柴某乙借款合同纠纷案违法行为监督两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听取听证员及其他参加人意见。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需要听证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就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发表各自意见,三名听证员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及案件存疑问题向双方当事人及检察机关提问,研究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本次听证是继我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听证系统运行后,召开的首次同步录音录像听证,全程记录留痕,将案件摆在“阳光下”,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对当事人解开“法结“与“心结”,推动矛盾化解非常关键,也是提升检察公信力,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