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相关要求,强化外部监督,促进规范司法,推动检务公开,保障案件公平公正办理。12月15日,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专项活动,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德文主持召开座谈会,综合业务部主任火克娟、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泽永、第五检察部主任钱崇璋和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上,火克娟通报了今年永登县检察院的办案数据,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及“六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人民监督员对第四、第五检察部今年办结的案件就事实认定和办案程序等方面的规范性、合法性、公正性展开评查,张泽永、钱崇璋就办案情况进行解答。

会后,人民监督员先后实地查看了各业务部门办案区域、信访接待大厅、案件管理大厅、律师接待室等,并对案件受理送达流转程序、受理送达台账、送达回证以及检察官办案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各部室主任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办案理念、办案方式等,就执法办案方式方法的改进和检察工作的发展向人民监督员征询意见建议。

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通过这一次的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对检察院的办案情况和工作内容有了更加充分的了解,这次活动很有意义。从检察院的通报以及查看的台账等情况来看,检察院不仅对我县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树立起了坚实的壁垒,同时对我县公共利益的保障也有突出贡献,尤其是公益诉讼部门对我县的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问题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对案卷的查看以及现场观看检察官办案,检察院的办案程序规范,案件的受理以及送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案件适用法律准确,办案效果较好。

今后,永登县人民检察院将针对重点工作,让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参与、监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加大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推进力度,努力做到十种监督方式全面均衡发展,强化监督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