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讨意识形态工作
时间:2022-04-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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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登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讨意识形态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克鸿主持会议,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意识形态相关问答以及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并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是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是任何时候都必须高度重视、全力抓好的政治任务。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抓好意识形态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义特殊而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院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履职办案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一是
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把党对意识形态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抓严抓细,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部室“一岗双责”范围,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阵地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守好自己的“门”,带好自己的“人”,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监测引导,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按照讲政治、管队伍、守纪律的要求,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政治引领能力、理论宣传能力和应对处理意识形态风险能力;加强正面宣传,着重对检察业务工作的亮点、先进典型、创新做法进行宣传,同时严格落实“三审”工作机制,健全涉检舆情信息发现、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防止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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