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8日在兰州市西固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 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和区委“三抓三强”总要求,围绕“五个聚焦、五个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主业,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聚焦监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坚持以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为导向,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做强监督主业,各项核心业务数据同比全面提升。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严惩各类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办理提请批捕案件236件290人,同比下降26.2%,批捕206件253人;办理移送起诉案件339件428人,同比下降19%,提起公诉276件341人。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高标准、高质量建成了汇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职能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检察长接访、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61件。
持续做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4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件。加强立案、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法院已判决,监督撤案2件。针对侦查活动中遗漏犯罪嫌疑人、程序违法等问题,追加漏犯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发出补充侦查提纲73份。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提起抗诉2件,依法对被告人茆某某故意杀人(未遂)一案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已改判。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73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虚管脱管3人,建议收监执行1人。加强人权保护,立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16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件6人。
持续做实公益诉讼保障民生民利。积极打造“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新增长极”。争取区委支持,印发了《西固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法院的联系,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和生效民事、行政判决通报制度。先后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立案调查20件,同比分别增长了100%、233.3%。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行政执法单位已落实整改1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围绕民生领域,开展保护生鲜乳、网络餐饮安全等专项监督工作,依托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大数据平台,发现网络餐饮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0余件,分类发出检察建议5件,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持续做好民行监督增强司法权威。坚持以民事执行活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监督重点,维护司法执法权威。全年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2件,对执行不规范情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0件,全部采纳并书面回复。立案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11份,有效保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二、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提供全方位检察服务。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惩治涉黑涉恶犯罪。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2人。建立专人办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侦捕诉协作配合等机制,提前介入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起,牵头召开“三长”联席会,对“3·11”、“5·09”专案开展专题研讨,统一认识,形成共识。紧盯“16类打击重点”和“9个重点方面”,对2010年以来办理的825件案件进行集中排查,摸排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5件移送公安机关,发现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件移送区监察委。
以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为载体维护困难群众权益。严厉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批捕3人,起诉14人,涉及职务犯罪3人。开通脱贫攻坚领域司法办案“绿色通道”,建立“三个优先”办案机制。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对9件涉及100名农民工140余万元工资的欠薪案件开展司法约谈2次、督促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提供法律援助2人(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帮助8名农民工讨薪16.6万元。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依法向5名家庭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2000元。注重对农村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在办理王某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监督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履行了赔偿4万元的民事责任。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为金沟乡杨家咀村委会捐助价值4万余元的办公设备,党员干警分批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自发解决精准脱贫户550斤百合销售等生产生活难题。2018年,我院荣获全市脱贫攻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以助力绿色发展为重点保护生态环境。开展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摸工作,深入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单位调取2017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101件,发现案件线索20件,发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14件。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立案办理黄河水体污染、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件4件,特别对黄河达川段长时间非法滞留的两艘船只,危及八盘峡水库坝体、兰青铁路大桥、三江口特大桥安全的情况,向相关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抓手服务营商环境。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产权案件的打击力度,办理批捕案件9件,批准逮捕6人;起诉案件14件,提起公诉6人。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对刘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高端白酒案中暴露出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酒类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2名违法当事人从重处罚并列入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失信人“黑名单”,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
三、聚焦司法保护,着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品牌
重点加强对在校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打造犯罪预防、心理矫正和监管帮教立体化工程。
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和“特殊、优先、平等、双向”的司法保护理念,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提请批捕案件13人,不捕8人,不捕率61.5%,同比上升21.5%;审查起诉22人,不起诉9人,不起诉率40.9%,同比持平,为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体系。探索开展违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和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对处于犯罪边缘的2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帮教。举行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布、训诫仪式5人次。引入甘肃政法学院北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会专业力量,联合开展社会调查17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3人次,亲情会见5人次。聘请专业心理咨询老师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干预。
创新打造“彩虹伞”法治巡讲品牌。率先在全省打造了独有的“彩虹伞”巡讲品牌,设计了专属Logo,赋予梦想、希望、保护的寓意。创新开展“六式”法治巡讲32场,受教育学生六千余人,提前一年完成了辖区学校全覆盖任务。建成了独具主题特色的“彩虹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设计制作了多种未检工作宣传资料,拍摄了《呵护成长,守护未来》未检宣传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受到了辖区学校、师生家长的广泛认同,先后有甘南州县两级院、张掖市院等兄弟院和辖区两个街道100余名人大代表、党建专干前来参观交流,品牌效应凸显。
四、聚焦检察改革,着力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坚决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落实改革任务,推动改革效应叠加显现。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依照员额检察官授权范围,尝试下放普通刑事案件审批权限,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制度,确立了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和新型、复杂案件内部监督机制,制定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凸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做到了“放权又放心,放权不放任”。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各类案件97件,占案件总量的15%。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检委会子系统线上运行,提高了检委会决策的规范化水平。
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编制、人员、办案设备划转工作,与区监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配合协作暂行办法》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建立了日常联络、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受理、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提前介入区监察委办案5件次,优先快速办理审查起诉案件5件,提起公诉2件。
拓展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完善与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站所队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强化“接访、监督、服务”职责,接待群众来访61人(次),开展社区矫正监督12次,发现移送公益诉讼线索10件,监督公开涉农政策33项、资金370余万元。开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9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册。打造了群众满意的“家门口的检察院”。
五、聚焦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办案素能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五个过硬”标准,以更高站位、更实措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队伍整体素能。
加强思想政治和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工作相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开展“两学三争当”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规矩纪律和廉政作风教育,促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五化五强”为标准,加强基层党建。投资30余万元建成150余平米的党建阵地,展现“党的光辉历程”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新篇章,教育党员干警知党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加强检民联系和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落实代表委员联络制度,以执法检查、工作座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平台,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公开重要案件信息62件,案件程序性信息436件,法律文书305份,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66件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评查促规范,在省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案件质量评查中,员额检察官办理的160余件案件,合格率达到了100%。强化岗位练兵,建立干警培训汇报制度,创新开展疑案论坛、公诉论辩赛4期,邀请法院、公安、发案单位围绕新型案件、办案疑难问题开展研讨,促使干警树牢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加强检察文化和智慧检务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紧盯创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的目标,加强新媒体宣传,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通“抖音”公众号,发布作品27期,两期作品被省院微博转发,“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彩虹伞”工作室揭牌活动被兰州电视台、兰州日报等媒体报道,提升了检察影响力。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相继建成检察移动办公平台、无纸化智能化多功能会议室,上线运行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数据衔接平台,持续推动信息技术、大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融合。
各位代表,区检察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干警思想政治素养和理想信念锤炼还需进一步加强,责任担当意识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升,监督理念、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司法改革相关配套制度仍需探索落实,人员少、员额检察官递补慢等问题急需协调解决等。这些不足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并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贯彻落实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首要之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和区委“三抓三强”总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各项安排部署,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以推进重点工作、强化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智慧检务为驱动,发挥好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力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突出位置,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清醒,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推动检察工作稳进提升。坚持把讲政治和抓业务相结合,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司法办案,切实承担起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政治责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切实服务保障大局,全力打造民生检察品牌。坚决服从大局、服务人民,找准检察工作服务西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坚持不懈推进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深挖黑恶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的协作配合,加快办案节奏,严把案件质量,加强黑恶犯罪案件全过程监督,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产权司法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脱贫攻坚司法保障等检察重点工作,突出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占脱贫攻坚专项资金、侵害困难群众权益等违法犯罪,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质效,全力强刑检重监督。加强和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新方法。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打击、预防力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帮教回归,持续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理念,推动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平衡充分发展。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定罪量刑不当、审判程序违法、执行刑罚违法等问题,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公益诉讼监督,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充分用好行政执法监督、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监督方式,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健康权益。
四是切实深化司法改革,全力激发检察工作新活力。以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和专业化新型办案组织为突破,推动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新模式,落实同一案件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负责到底新要求。进一步探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新途径、新机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科学配置司法办案权限,健全检察权监督运行机制。坚持化转隶为转机,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区监察委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持续发挥打击职务犯罪职能作用。深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完善公诉审前主导、指控犯罪、人权保障等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地位。
五是切实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全力促使队伍素能再提升。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抓实自身建设。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依托党建阵地实施党建知识、党史党规人知人晓工程,持续加强思想政治、规矩纪律教育,提升党员干警思想政治水平。持续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五化五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加强党员干警教育管理监督,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大力开展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实务实训,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增强干警业务素能和司法办案本领。持续推进以“智慧检务”为主的检察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信息化辅助办案办公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扬帆起航正当时,奋勇开启新征程!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创新进取,努力推动西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六项重点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公益诉讼、深化司法改革等六项工作。
2、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12309举报电话的基础上,统一检察服务对外入口,实现了“一个访问界面、一个支撑平台、一个数据库、多种应用服务”的格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一站式”的检察服务。
3、“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4、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三个优先: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答复。
4、六式:“精品式”打造、“订单式”服务、“互动式”宣讲、“主题式”共建、“联动式”发展、“延伸式”覆盖。
6、临界预防: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处于罪与非罪之间或实施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的针对性预防活动。
5、两学三争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宪法》,争当先进个人、先进部室、先进检察院。
欢迎代表委员关注监督西固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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