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喜梅,女,汉族,1969年10月生,甘肃兰州人,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为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本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