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发出全市首份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纠正违法通知书
为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保护理念,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使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近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公室)联合第三检察部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督查,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第一份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纠正违法通知书。
目前西固区共有五名在册的未成年人分别在辖区内陈坪司法所、福利路司法所、先锋路司法所、西柳沟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上述司法所、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查阅未成年人社矫档案、与矫正对象谈话等方式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梳理开展社区矫正的全过程。重点检查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查阅档案、与在册矫正对象进行谈话,发现西柳沟司法所在对未成年人安排义务劳动时,让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起参加劳动,未分别进行,明显违反《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不利于未成年的隐私保护与有效矫正。
针对上述情况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听取西固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西柳沟司法所的意见后,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促使司法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落实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此次社区矫正督查活动开展切实加强了西固区检察院与辖区内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通过沟通协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西固区检察院将以此次督查活动为契机,加强内外协作,凝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将未成年人保护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