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联合授予了“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宣传引领,立足检察业务,积极发挥检察宣传正面引导作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今日头条和内外网等媒体资源优势,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共发布宣传稿件16571篇,撰写原创稿件159篇。其中已发布微信公众号 2521篇、微博10063条、今日头条 条,《检察日报》《兰州日报》《甘肃法制报》等纸媒刊发16篇,中国甘肃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七里河发布等网络媒体转发91余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向社会有效传递了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推动了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不断提升,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荣誉代表过去,未来更加可期。我院将以此次荣誉为新起点,继续认真履职,不断创新检察新闻宣传方式方法,牢固树立新时代检察宣传舆论工作新理念,用眼观察,用脑思考,用笔书写,用“网”发声,用心用情用力讲好检察故事,努力提升检察宣传质效,推动七里河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