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根据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区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贯彻落实。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负责对全区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十)开展全区检察机关的法律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对区人民检察院直接管辖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分流;负责检察机关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案件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的管理;组织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
(十二)负责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全区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区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加强基层院建设和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依法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
(十四)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查工作。
(十五)负责区人民检察院的财物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六)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2094.8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226.37万元,增长12.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新进人员增加,预算金额加大。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6.15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094.8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00.22万元,增长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新进人员增加,预算金额加大。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800.9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2.7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45.07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8.6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798.6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7.65万元,增长1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新进人员增加,预算金额加大。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0.00万元,下降19.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整体预算项目支出缩减,预算资金减少。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
2.公务接待费3.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1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逐年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6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0.48万元,增长27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到期报废更新。
4. 培训费3.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40万元,下降1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关培训活动次数减少。
5. 会议费5.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00万元,增长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会议预算。
6. 机关运行经费148.0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9.03万元,下降3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缩减不必要的运行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2022年无非税收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83.0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566平方米,价值950.3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价值219.7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80.58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详见绩效目标表2),基本概况及项目依据为: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了“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水平,确保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分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其中办案(业务)经费包括:办案费、消耗费、会议费、业务租赁费、业务维修费、检察宣传费教育培训费、奖励费、派驻机构经费、其他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包括:检察业务技术装备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装备费、司法警察装备费、服装费、其他业务装备。实施主体为我单位,周期为一年,预算100万元,实施计划及目标为:1、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提升检察公信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为主责主业的“四大检察”发展,完善办案机制,加强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利用本年度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服务; 2、深入推进“互联网+检察工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以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强投资保障,优化工作布局,促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科学化集约化发展,将本年度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装备建设 ;3、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障运转,持续做好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维修使用和两房建设的正常维护运行。
(六)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我院办公室牵头,院内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1.检察业务保障经费总体绩效进展概述:2021年我院按预期的目标完成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并监督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年保洁服务、安保服务、餐厅服务管理、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会议室服务及收发室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有效防范了我院安全隐患,改善了办公环境,保障了我院职能正常履行和机构正常运转。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总体绩效进展概述:2021年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办案区消防维修改造,该工程于2021年10月22日完成招投标工作,2021年10月26日与中标供应商甘肃德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维修改造合同。工程于2021年11月1日开工,工期90天,工程预计2022年2月底完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防范我院的安全隐患、改善办公环境,保障我院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绩效目标表》
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