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程同志2014年进入兰州市检察院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刻苦钻研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检察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全市“七五”普法各项活动、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等;在全市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中,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业务职能部门优势,积极谋划协调,在安宁区培黎街道向阳村社区、城关区五泉路街道等参与开展“反电诈、反毒品”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基层社区普法效果。
赵鹏程同志被派到兰州市榆中县马坡乡马坡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后,积极将法治宣传教育同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相结合,新建法治宣传栏,讲授法治专题党课,为广大村民群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宣传材料百余份,参与完成《榆中县马坡乡刑满释放人员现状调研报告》。在日常帮扶走访入户的过程中,他能够运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村民利用法律武器扞卫权利和利益,合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帮扶效果。

赵鹏程同志在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共参与办理毒品、暴力伤害等重特大一审刑事案件100余件,参与办理备案审查等其他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工作中勇于承担专案组综合协调等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高效保障了重大专案公诉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一些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案件中,赵鹏程同志能够耐心回应来访群众诉求,积极联系为相关困难人员申请司法救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情”和“检察温度”,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