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扬先进,鼓舞士气,深入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2021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予以通报表扬,根据高检院《关于表扬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的通报》(高检发办字〔2021〕131号)的相关要求,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李蕾被通报表扬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
李蕾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强,在工作中视检察事业为生命,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开拓进取、不计得失,得到了单位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先后于2014年、2021年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评为兰州市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党员”;2017年、2018年被评为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
从检16年来,李蕾同志始终奋战在公诉一线,尽职尽责、无怨无悔。该同志所在的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重大、疑难、复杂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以及营商环境的保护等工作。作为部门的业务骨干,坚持多办案、办大案,近三年来共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130余件300余人,依法办理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同志参与主办的由甘肃省公安厅侦查终结的邮储银行王某某等人票据诈骗、非法经营系列专案,系甘肃省内近年来最大的一起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案件。该案受理之初,经过审查卷宗,针对每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制作详实的讯问提纲,先后与其他办案人多次前往武威、白银、永登等地提审,形成讯问笔录上万余字。在审查起诉期间,前往案发地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听取各辩护人的意见,与侦办部门办案人多次就案件证据、定性召开讨论会。为使该案成功起诉,连续加班数月,对上百本卷内证据严审细查,形成阅卷笔录40余万字,审查汇报材料2.6万余字,庭审预案30余万字。在长达五天的庭审中,就各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解及意见,做到了精准答辩,有效指控,该案于2021年1月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十二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
该同志主办的某某房地产合同诈骗案,被害人涉及十七个省,仅甘肃兰州市被害群众就达三百余人,被骗数额六千余万,涉及面之广泛,社会影响恶劣,高检院高度重视,就该案专门组织召开指导会。在案件受理后,通过审查卷宗,讯问各犯罪嫌疑人,接待被害人代表,针对侦查机关认定各犯罪嫌疑人职责模糊、数额不清等问题,多次与侦办部门办案人、审计部门审计人员沟通。结合在卷证据,逐一对365名被害人重新制作了详细的损失表,以求对各犯罪嫌疑人职责、数额的精准认定。最终,法院以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罪名、数额,分别判处十名被告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该案的成功办理,在案件定性、打击范围、认定数额上为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案例支撑。
办案是能手,学习是标兵。李蕾同志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积极结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入钻研,先后撰写了《陈某某等人行为如何定性》《银行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骗贷行为如何定性》等20余篇简报、案例分析、调研文章,其中8篇发表于省级以上刊物上。
花开顶枝分外红。在自己深爱的检察事业中,李蕾同志始终坚定不移地把自己的命运同胸前的检徽紧紧相连,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的工作态度、深厚的法学功底、娴熟的公诉技巧诠释着一名新时代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来源 | 市院政治部
编审 | 市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