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行时】永登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全民同心反有组织犯罪 携手共建平安幸福家园”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365官网国内怎么进_365bet线上注册_365体育封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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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进行时】永登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全民同心反有组织犯罪 携手共建平安幸福家园”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22-06-21 15:48:34 来源:   点击数:


        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有序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近日,永登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全民同心反有组织犯罪 携手共建平安幸福家园”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永登县委政法委书记吕江宇就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出明确要求;干部职工代表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倡议书。


        宣传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宣讲等多样化形式,向群众宣传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让《反有组织犯罪法》更好地深入人心,引导群众提升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参与到平安永登、法治永登的建设中来。


        此次宣传活动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永登县检察院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法条链接:

        《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本法第二条规定:  "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 组织 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来源 | 永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