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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防疫办案“两不误” 网上阅卷“零距离”
时间:2022-04-06 09:30:01 来源: 点击数:
根
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为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及律师执业权利,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律师互联网“云阅卷”,通过检察信息化将原有的“线上预约、线下阅卷”的现场阅卷模式升级为“网上便捷阅卷”模式,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路,有效解决了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律师阅卷难的问题。
近日,七里河区院综合业务部接到律师来电,询问其代理案件进展情况,并表示要申请网上阅卷。
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申请网上阅卷的具体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及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积极引导律师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注册、预约、上传“三证”后,向该院提交了网上阅卷申请。
该院综合业务部认真贯彻“一日双核”制度,第一时间在系统后台对律师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是否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等内容进行认证审核,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进行沟通。
经综合业务部与办案部门“双把关”后,同意其在线阅卷申请。
在互联网阅卷过程中,
该
院始终将安全、保密工作摆在首位,对全国检察业务应用2.0系统内的电子卷宗添加水印(即在每页电子卷宗上加印律师姓名和执业证号)、进行密码“双加密”后导入互联网,并及时以短信形式告知律师下载密钥、文档密码等信息,在确保电子卷宗传输安全的同时做到了网上阅卷全程信息即时可知。
该名律师从提交在线阅卷申请到成功下载案件电子卷宗并签收律师互联网阅卷回执仅用半天时间,实现了高效便捷的网上阅卷。
为切实保障律师阅卷权,提升司法效率,
该
院立足实现“三个确保”,以高效、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
一是强化内部协作,确保律师阅卷高效快捷。
该
院指派专人负责每天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后台,及时查看是否有律师申请互联网阅卷,并保持接待查询电话的畅通。对于申请互联网阅卷的律师,提供“一对一”服务,有效确保律师顺利进行电子阅卷。积极整合综合业务部现有力量,形成“一人专职、两人辅助”的电子卷宗制作、上传工作模式,确保卷宗当日受案、当日扫描、当日上传。同时,加强与案件承办检察官的协调沟通,努力做到阅卷申请当时审核、当日答复。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互联网阅卷安全规范。
该
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规定》,明确阅卷范围,细化审查机制,建立完善“双审核”“双密码”机制。对收到的律师阅卷申请,由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通过查询检察业务系统中的相关案件信息,根据案件类型、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涉案罪名等内容,完成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不适宜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展阅卷的案件进行初步筛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再次复核,审核是否存在同案犯以及其他不宜提供互联网阅卷的情形。根据“双审核”的结果,由综合业务部对阅卷申请及时分类处理。同时,通过用好律师阅卷“两把钥匙”,即下载电子卷宗需检察机关提供的随机密码,打开电子卷宗需检察机关提供的阅读密码,从源头上确保电子卷宗和数据的安全保密,避免发生“云阅卷”信息泄露事件。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检律良性互动。
对申请互联网阅卷的律师,
该
院始终做到耐心接待、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协助完成申请操作和网上阅卷。对不适宜通过互联网阅卷的案件,注明未审核通过原因,主动电话联系律师做好告知及解释工作,并及时安排线下阅卷;对材料不全等可以通过补充材料方式予以完善的,及时提醒律师在补充材料后重新办理阅卷申请;对个别接受委托晚、急需阅卷的律师,在接到申请后,按照急事特办的原则,做到快速受理并及时反馈。
从现场阅卷升级到网上阅卷,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在防疫时期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今后,七里河区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做实做优服务举措,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水平。
附:
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在线阅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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