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为有效配合疫情防控大局,在疫情防控形势下有序推进检察工作,3月25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晓燕和助理杨柏林通过视频询问的方式,成功自行补充侦查取证。
据悉,在被害人杨某家中,犯罪嫌疑人史某与杨某的女儿因情感纠纷抢夺手机并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被害人杨某进行劝架并试图拉开二人,犯罪嫌疑人史某夺过手机后企图从被害人家中离开时,为了摆脱被害人的拉扯,将被害人摔倒,致被害人杨某右外踝骨骨折。经鉴定,被害人杨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该案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对杨某摔倒的过程说法不一。为了进一步核查案发过程,检察官通过视频对被害人再次询问,并对和解情况和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询问中,检察官与被害人充分了解情况,询问程序规范清晰。询问期间,后台设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确保整个询问过程依法规范进行,又减少检察官办案往返被害人居住地的时间,在阻隔疫情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