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履行统计审核责任,全面反映工作成效。主动加强数据推送审核把关,从案卡填录是否全面准确反映工作实际、填录是否符合逻辑反映案件质效等方面严格把关,做到常态化审核,对发生案卡填录规范性及迟填问题的,及时提醒检察官查漏补缺。
二是注重业务数据分析,助力提升业务指标。一方面从案卡填录、报表数据抓取、统计分析方面及时给业务部门提供服务保障,将统计数据与流程监控进行有机结合,经常与案件节点在系统内状态进行比对。对在流程监控过程中发现的与统计数据反映不一致的问题,及时督促业务部门整改,有效防止相关核心业务数据指标出现异常。另一方面结合“五步工作法”,积极主动参与周例会,对标对表核心业务数据,将数据分析结果作为提升业务指标的重要抓手,同业务部门共同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有效对策,助力核心业务数据全面提升。
三是深化研判成果运用,全面提升监督水平。充分发挥掌控全院司法办案数据的优势,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各类数据进行系统整理和统计分析,在总结多发性案件作案特点、形成原因、判决情况等方面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对比、类比方法,撰写专题分析报告,为集中解决业务发展中的问题提供数据。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各单位之间的业务数据横向比较,发现检察监督中存在的缺项漏项,提示业务部门形成有效检察监督,对内对外全面提升监督水平。同时,深刻分析近年刑事案件变化规律,剖析内在社会问题和原因,充分发挥分析研判工作社会治理功能,促进相关领域得到有效整治,推动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