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城关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涛受邀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一起单位行贿案发表意见。城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春主持会议。


审委会上,罗涛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委会同意并采纳了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罗涛表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渠道,对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要在依法保障检察监督职能独立行使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和促进法院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要求,积极促进共同提高司法办案水平。在案件办理中,法检两院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李晓春指出,人民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邀请罗涛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说明了法检两院对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检察院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发表检察机关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有利于法检两院共同探讨、解决疑难复杂案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 |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