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运行能力,助力“双减”工作,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对辖区21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随机抽查。重点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排查了安全隐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联合检查组及时向相关机构及物业公司进行了反馈。同时,以安全教育培训、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相关机构迅速进行落实整改,要求各培训机构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应急疏散预案。
下一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区教育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治理”的原则,主动与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隐患问题不反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来源 | 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编审 | 市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