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职业能挣钱?你还在辛苦打工挣四五千元?来来来,加一个QQ号赚60元,加一个微信号赚70元,吸粉引流挣快钱,工资日结不是梦。”然而,真有这么好的事?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犯罪手段的翻新和多链条发展,“网络吸粉引流”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精准诈骗的重要环节,也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前端,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欺骗、诱惑被害人添加诈骗团伙的QQ、微信,为后续诈骗钱财做准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新、陈某常等22人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郑蓉、员额检察官田洁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正是一起典型的“吸粉引流”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经查,本案系以张某某为实际控制人,陈某某、陶某某为犯罪窝点负责人,其余19人为业务员组成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组织架构清晰,内部分工严密,先后成立两个犯罪窝点,通过招募业务员,利用互联网络等技术手段,虚构身份,使用话术脚本,向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添加微信群进行“吸粉”,向甲方“倒粉”,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提供被害人,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为确保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不枉不纵,在案件侦查阶段,该院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指派员额检察官郑蓉、田洁汇同公安人员前往抓捕现场,与公安机关侦办人员共同分析研判案情,积极增强与侦查机关的协调联动,引导侦查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对案件证据的收集、提取、固定及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指导意见,尽可能通过提前介入把案件中存在的疑点、重点、争议焦点化解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提高侦查活动的质效。
庭前,员额检察官郑蓉、田洁精心做好出庭预案,制定了详细的讯问、举证提纲,并对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观点进行预测,确保掌握庭审主动权。庭审中,22名被告人通过“线上+线下”、现场与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同步接受审判。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表达、交流观点,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各项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22名被告人将得到法律严惩。
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各类犯罪量大面广,就发生在普通百姓身边,让人民群众深受其害,是网络时代的毒瘤。希望社会公众也能以此案为鉴,既要勿怀贪念、谨记任何快速致富、不劳而获、心怀侥念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深的陷井,不要挣着挣着钱就“进去了”,也要提高警惕,记牢“好法子”,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止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今后,城关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联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