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检察日报社发布的《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中,安宁区检察院被授予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洁同志被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安宁区检察院将以授奖为契机,以荣誉为动力,乘风扬帆再出发,全力助推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安宁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院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大力推进检察宣传工作,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生动鲜活的形式,全面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正能量,推动了社会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年“两微一端”共发布原创稿件215条,被新华社甘肃频道、法制网、每日甘肃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公众号采用。
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全院共识
01
一是聚合力,由各部门确定2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和
写作
功底的干警作为联络员,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制发全院宣传工作问卷调查,征集采纳全院干警
有效
意见建议。
02
二是激活力,制定宣传工作方面的考评规则,明确各部门年、月度任务,对宣传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宣传知识,带头撰写修改宣传稿件。对于优秀稿件向检察日报,法制网等平台投稿,拓宽宣传平台,扩大宣传效果。
拓宽宣传角度,展示检察形象
01
突出“亮点”
围绕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司法救助、落实检察建议等,撰写了《公益诉讼助力战“疫”》《检察听证:五年涉房之争》《司法救助暖民心》《发出检察建议剑指高空坠物》等稿件,让人民群众也及时了解新时代检察工作。
02
把握“重点”
疫情期间撰写的《抗疫一线闪耀“检察蓝”》在新华社甘肃频道及光明网发表。此外,甘肃卫视《法治伴你行》栏目对安宁区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行了报道。
03
关注“热点”
针对当下关注度较高的“校园贷”、“套路贷”,安宁区检察院迅速组织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并第一时间在官微推出《送法进校园 共筑青春梦》,后期又组织未检检察官进校园为中学生宣讲如何防范电信诈骗知识。
深化业务培训,打牢宣传功底
安宁区检察院定期开展宣传讲座培训、新媒体运用及案例分析等,强化对新媒体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一是开展传导式培训,由外出受训干警向全院干警传导优秀的宣传经验和做法。二是开展新媒体发布制作培训,通过网络自学或部门组织培训学习优秀作品制作方式。三是定期开展讨论交流,对优秀新闻宣传稿件进行分组讨论学习。
加强阵地建设,夯实宣传保障
安宁区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配备了高清摄像机、照相机、非线性编辑器等办公设备。由熟练掌握视频制作技能的年轻干警组成的新媒体工作团队,在疫情期间,制作3部抖音抗疫宣传视频,记录了安宁区检察院干警在抗疫一线的点点滴滴,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组织干警在安宁检察官方微信首次“线”上接力《党史故事汇》;结合反诈宣传拍摄反诈主题情景剧;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中推出《检察官的“突袭”快问快答》小视频检验干警学习成效。
打造网评队伍,引导舆论导向
在全院范围内选拔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网络素养高的青年检察干警担任网评员,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监测发现报告涉检网络舆情,在新媒体平台上加强互动,尊重公众表达权,构建良性互动关系。
下一步,安宁区检察院将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立足检察职能,做实检察工作之本,担好检察宣传之责,向人民群众提供好、宣传好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