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和宣传法治精神,增强青少年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的法治意识。12月1日至3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选派“法治进校园”宣讲团的5个小组10名干警走进兰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窑街团结路学校、窑街学校、红古区职教中心五所学校,开展主题为“国家宪法日,送法进校园”的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团围绕《宪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校园欺凌三个板块的内容,以图文并茂的PPT、贴近校园生活的视频短片为载体,将典型案例、互动小游戏等穿插在内,为同学们带去了一堂面对面的法治交流课。
课堂上,宣讲干警以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同学们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条文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中国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以生动形象的语言为同学们剖析近年来身边发生的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逐一揭秘电信网络诈骗的惯用伎俩,提醒师生们对陌生电话和信息保持警惕,要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透露、及时报案,避免电信网络诈骗事件的发生;结合相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在生活、学习中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人。此次宣讲活动参与师生达1100余名。
本次“国家宪法日,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为共建共享平安校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将紧密结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持续开展好法治宣传活动,使法律教育常态化、规范化,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并积极促成各方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