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永登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这一年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
在风雨兼程中
我们告别2020年,迎来2021年
2020是极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
永登检察人同心筑梦、砥砺奋进
用拼搏书写了忠诚与担当
今天,我们一起回顾第四检察部一年来的
成果和收获
一、抓关键、重质效,业务建设彰显新成果。 2020年,永登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7件,其中生效裁判结果监督4件,审判程序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和支持起诉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1件,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6件。受理行政案件29件,其中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8件。完成市院交办案件2件,得到上级院肯定。
二、抓特色、创亮点,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全面履行职责,服务“六项重点工作”。办理涉非公经济债务纠纷民事案件1件,维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开展支持农民工起诉工作,探索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3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立足专项监督,着力打造亮点品牌。认真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依职权监督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依法打击了民事虚假诉讼,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适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使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实质性处理。三是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开展法律监督。通过审判程序监督追回农民工工资632564.25元,实现了民事检察监督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紧盯防疫漏洞,重点关注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领域的行政案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深入养老机构开展服务纠纷预防工作,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养老机构合法权益和正常服务秩序。
三、抓根本、强素质,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这一年,我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体干警积极参加省、市院民事行政业务提升培训,不断借鉴提升自我,增强部室战斗力;加强《民法典》学习和培训,选派年轻干警参加全市民法典知识竞赛,县院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二等奖及优秀组织奖,部门干警荣获个人二等奖。
2021年,永登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在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上实现新成效,在民事执行监督上有新突破,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上有新亮点,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上有新作为,力争使民行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