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下午,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李国清等一行6人深入市检察院督导检查兰州市检察机关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工作情况。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锐陪同检察,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负责人以及部分干警参加座谈。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副组长 李国清
省环保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座谈、检查台账、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工作和涉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等各项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
座谈会上柳小惠代表党组对李国清副组长一行深入市检察院督导检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督导组汇报了市检察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工作和涉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督导组听取汇报后,与市院第六检察负责人、部分干警进行了交流研讨,重点对2022年兰州市院办理的“趸船侵占黄河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交流沟通,随后督导组仔细翻阅了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关于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和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工作的相关文件,重点查阅了2019年至今,市区县两级检察院所办理的涉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和省生态环保督查下发的线索办理情况,详细了解了兰州市院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
督导组对市检察院积极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工作和开展涉黄河流域案件办理等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兰州市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部署到位,组织强力,措施有力,取得工作成效非常明显。同时,也提出市检察院要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力度,利用法律监督的优势,指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一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的相关要求。
下一步,兰州市院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河湖长+检察长”制度是有效解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一次重大机制创新,更是检察机关履行讲政治顾大局、服务“强省会”战略的具体体现,市院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兰州市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 | 第六检察部
编审 | 市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