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表彰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和《关于通报表扬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的决定》通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科被评为兰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先进单位,兰州市人民检察院4名干警被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院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组织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突出执法办案、深化线索排摸,在工作成效上不断取得新突破。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先进事迹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第一检察部不断增强大局观念、树牢人民意识、强化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坚持高质量不放松、坚持高标准不妥协、坚持高要求不松懈。在工作中主动发挥省会城市检察机关标杆引领作用,不断查找和对标问题短板,工作业绩突出。在廉洁纪律方面,该集体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经常性开展党纪国法的学习研讨和警示教育,突出重要案件、重点环节的廉政监督,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该集体坚持将党组决策部署和检委会决定事项落细落实,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斗争高效开展。该集体抽调业务骨干辅助检察长直接办理了石某等3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辅助副检察长直接办理了“2·12特大套路贷案”、组织精兵强将直接办理了姚某宁等44人黑社会性组织案。对区县检察机关104件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指导,特别是在彭某等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朱某良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武某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魏某武等3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案件的办理中,抽调业务骨干,主动入驻区县检察院,帮助解决案件存在的问题,指导了案件的成功办理。该集体始终坚持“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三级同步审查”等工作原则,从黑恶定性、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逐案审查,为黑恶案件顺利进入审判环节以及顺利审判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在制度建设方面,该集体立足职能,主动牵头制定了兰州市黑恶案件“侦捕诉审衔接办法”、提前介入工作办法、疫情防控期间办案衔接机制、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重大制度机制,为全市扫黑除恶“一体化”执法办案,增强了合力,奠定了基础。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科先进事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治部宣教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在工作中主动发挥省会城市检察机关标杆引领作用,紧密联合市院扫黑办,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政治部宣教科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宣传部署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将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大宣传工作格局,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开展宣传工作中,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扫黑办的工作,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向群众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有关法律知识,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及时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其中微博238条、微信公众号118条、头条149条,拍摄扫黑除恶微动漫,全面报道市院扫黑办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和重大战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来源 | 市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