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常态化组织“双重生日”主题党日活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强化市院机关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进一步激发党员政治热情,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明确目标任务
《规定》指出,为做到党史学习教育紧密贴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警的关爱,努力构建团结、和谐、向上的机关氛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要“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精神和《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进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的相关规定,常态化组织过好党员干警“政治生日”和“自然生日”主题党日。
二、明确工作措施
《规定》指出,党员的“政治生日”是一种政治仪式,要按党员入党日期建立党员“政治生日”档案,一人一档、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将“政治生日”活动长期坚持,刻印在党员记忆深处。各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可采取党员个人或集体过“政治生日”的形式进行。以个人形式开展活动时,主要活动原则上在“政治生日”当天或当月举行。以集体形式开展活动时,可利用“三会一课”以及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政治生日”在同月份或同季度的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时,其他党员要一并参加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与党员谈一次心,重温一次入党誓词、讲述一段“党员心声”、领办一件实事,把组织的关怀送达每一名党员。在工会会员的“自然生日”,院工会为干警送去生日蛋糕和祝福,并献上党组织和全院干警的真诚问候。支部可以每月组织当月过生日人员举办“二忆二思二献”恳谈会,同月生的同志欢聚一堂,忆童年岁月,思父母哺育之恩,献孝敬老人之道;忆成长进步,思大家庭互助之情,献构建和谐检察机关之计等。
三、明确具体要求
《规定》要求,关于干警“政治生日”和“自然生日”主题党日,必须始终坚持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党章党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各项要求,防止借活动之名聚餐、聚会、发放礼品等。通过主题党日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党的宗旨,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能力强的党员干警队伍,为兰州检察实现“业务、队伍双一流”的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来源 | 市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