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院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
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去年以来,城关区院严格按照省市院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建立了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协调管理,政工科统一审核发布,各业务部门全力配合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流水线”。通过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全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措施落实“三到位”。截止目前,先后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00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207份。
一、全员投入,强化培训演练与软硬件配备到位。在市院统一协调指导下,全力抓好措施落实。一是在参加省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基础上,同步制定学习方案,通过内网下载省院上传的学习资料,使干警第一时间知悉此项工作的概况。二是召开院领导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使大家对案件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得以进一步明晰。三是由案管部门组织各业务科室的骨干进行实际演练,详细讲解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出台背景及功能模块特点,同时通过现场制作案例的方式对业务部门拟公开案件信息数据的正确填录、技术处理和文字屏蔽、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签发等各环节进行逐项演示。各部门参训的业务骨干负责所在科室办案人员的实际操作指导,切实保证培训范围全员覆盖。同时,及时采购、调配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所需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单向导入光盘、刻录机等设备,合理规划工作区域,保证“面”上工作能够正常进行。按时完成新增文书的最低审批权限和区域角色控制的技术配置工作,及时给承担法律文书公开版制作的业务部门逐机安装文书屏蔽软件,做好后台管理系统和数据交换平台的配置等,为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上线运行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撑。
二、全程管控,案件信息公开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按照“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区院要求案件承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发布人切实履行好公开案件的程序性信息、重大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内容的审查审核职责,确立对过失或故意导致案件信息公开出现错误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责原则,从而做到每一份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的法律文书和案件程序性信息严谨、规范。一是全力推进案件程序信息公开工作。区院根据信息种类的不同分别规定不同的公开内容和流程期限。同时,坚持“及时、便民”原则,综合运用现场查询、触摸屏查询、大屏滚动发布、检察门户网站、APP平台账号查询等方式,为查询案件信息提供多元化的公开途径。“系统”运行以来,区院已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300余条,受到律师和诉讼参与人的充分肯定。二是稳妥推进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规定对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以犯罪论处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或者抗诉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在送达、答复当事人7日内,通过导入电子自助查询触摸屏公开。自去年6月份以来,先后公开了60余份终结性法律文书,截止目前已有2000余人次点击查阅,未产生负面效应 。同时在机制建设上大胆创新,建立终结性法律文书“双重审批”、“欢迎挑刺”、“全程纪实”的稽查机制,有效保障了拟公开的终结性法律文书的文字说理质量。 三是逐步推进重大案件信息和职务犯罪信息公开工作。对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公开的原则、要求、内容、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必须从立案之日就全程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同时对热点领域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普通刑事案件,以规范稳妥为原则,经承办人、科长、分管副检察长严格认真审核后,交由专门人员发布。自去年6月中旬以来,先后对外公开了37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13件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其中有4件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开效果良好。
三、科学谋划,逐步形成案件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在上级院的指导和部署下,经过近半年的运行,城关区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已取得初步效果。媒体及社会公众、律师及相关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络实现与检察机关“面对面”交流和“键对键”沟通;检察机关司法文书晒到网上的做法,倒逼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办案,检察工作初步实现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由检察职能公开向检察权运行公开转变。
【城关区院供稿】